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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服务-交易项目投诉网上办理(工程建设)

基本信息

办理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受理 承办机构 监督科、业务科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办理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异议(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评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3.投诉书内容符合《投诉受理一次性告知书》第(三)款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监管部门投诉处理;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诉办理人是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时,应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投诉书正本与副本应采用打印形式。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材料 见下表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550-3801656、0550-3801601 监督电话 0550-3801656、0550-3801601
办理流程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向市公管局提出书面投诉。

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签章要求 是否容缺 示范文本
下载
备注
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1 授权委托书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无示范文本 投诉书正本与副本应采用打印形式。投诉人应当按照被投诉人数量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标人(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无示范文本,原件复印
3 营业执照副本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无示范文本,原件复印
4 投诉书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5 异议书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6 异议回复函 0份 0份 1份 投诉人盖章 不容缺受理 无示范文本,原件复印
附件: 3-4交易项目投诉需要办件材料(政府采购、建设工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