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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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招标人 |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业主 |
滁州市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社会投资人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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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207-065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207-065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内 |
建设规模 |
“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 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1.路线走向:起于来安县半塔镇接S22滁天高速,自东向西在明光市境内与G36宁洛高速交叉,向西经定远县城北侧,终于滁州与淮南交界处高塘湖。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建设里程约130.877公里,均位于滁州市境内,经来安县、明光市定远县;全线填方1802.3万m3,挖方405.7万m3,坡面防护及排水245.5千m3,路面3327.6千m2;全线设特大桥4362米/2座,大桥7233米/18座,中、小桥765米/12座。分离立交8906米/46座,支线上跨956/11座;设置互通立交11座,其中枢纽型互通5座,一般互通6座;设置服务区3处;总占地14717.14亩。 3. 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2)设计速度:设计速度120Km/h。(3)路基宽度: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4)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5)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路基、大桥、中桥、小桥及涵洞1/100。4.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69727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1076307万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16282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46754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12954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8386万元。项目情况及投资估算最终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S13凤阳至定远”: S13凤阳至定远高速公路:1.路线走向:起于凤阳县城西南接蚌五高速,向东南沿京沪高铁北侧布线,在凤阳山风景名胜区东肖巷村附近下穿京沪高铁,经定远县城东侧与明巢高速交叉;2.建设规模:本项目长约53.58公里,经滁州市凤阳和定远两地;全线借方635.57万m3,坡面防护及排水65.68千m3,路面1220.03千m2;全线设大桥2983米/10座,中、小桥503米/8座。分离立交2588米/21座;设置互通立交5座(实际建设4座,与淮扬高速枢纽互通纳入淮扬高速中),其中枢纽型互通3座,一般互通2座;设置服务区1处;总占地5705.8亩;3.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2)设计速度:设计速度120Km/h。(3)路基宽度: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4)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5)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路基、大桥、中桥、小桥及涵洞1/100。4.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6721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399099万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72660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19030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531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8139万元。项目情况及投资估算最终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 S64盱眙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1.路线走向:起点顺接规划S0712盱眙至明光高速公路江苏段,位于皖苏省界明光市涧溪镇北侧王郢村附近,路线由东向西,沿涧溪镇北侧布线,终于明光南枢纽互通与G36宁洛高速相接。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里程23.15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37.4千平方米,路基土石方3085.7千立方米,防护工程368.32百立方米;设置桥梁2896米/6座,其中,特大桥1256米/1座,大桥1576米/4座,中桥66米/1座、涵洞通道75道;互通立交2处,分别是石坝互通、明光南枢纽互通;分离立交1877米/7座;支线上跨440米/4座。本项目设置了完善的通讯、监控、收费以及安全设施,设石坝服务区1处。3.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2)设计速度:设计速度120Km/h。(3)路基宽度: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4)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5)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路基、大桥、中桥、小桥及涵洞1/100。4.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346258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235214万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50865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13420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269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805万元。项目情况及投资估算最终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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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项目总投资约2715628万元,“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投资估算约1697270万元、“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投资估算约346258万元、“S13凤阳至定远”投资估算约672100万元。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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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收费管理、养护维修、移交等。 2.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①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通行费收费权、运营管理权等。 ②中标人的投资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投资人100%控股。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协议规定无偿移交给滁州市政府。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和附属设施(服务区、广告)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政府不向社会投资人承诺固定的回报,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最低通行费收入。项目运营期,如国家或安徽省政策发生变化从其规定。 ④项目资本金全部由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投资人负责筹集的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必须为投资人以货币的方式全额出资,且必须为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非货币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⑤施工、服务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由中标的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等要求的单位。公开招标的应符合国家、安徽省的相关规定,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 ⑥本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 |
项目类别 |
特许经营投资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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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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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1)2021年末总资产达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2)2021年末净资产人民币8亿元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3)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2020年、2021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0%(含);(4)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 3.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的融资能力。 4.商业信誉:(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6)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业绩要求:(1)投资业绩:近15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控股的子公司投资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运营业绩:至少持有(控股或参股)1条里程长度不低于30Km且具备收费运营条件的公路项目(注:需提供省级人民政府设站收费的批复)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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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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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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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2 年7月8日至 2022 年 7 月 28日 8 时 00 分。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7月8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28日8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28日8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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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万元。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739008052504778-1590 ②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93 ③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574519377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S13凤阳至定远”“S64盱眙至明光安徽段”“S10扬州至淮南滁州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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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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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20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继雪 |
招标人电话 |
0550-3210521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朱启 |
代理机构电话 |
0550-3519517、18005500659 |
0天1小时20分1秒
0天1小时46分3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