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回收再利用研究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回收再利用研究项目E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03-233 |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范岗林场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林;177540599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宏彬;0551-65199536、1777505977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6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安徽方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联合体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价(元) |
5527209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熊昌贵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鄂 24207080309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阳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2、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宝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江苏如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联合体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价(元) |
539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余瑶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 232161704589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榆林市神树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超滤及反渗透装置;2、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海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与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联合体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 |
5489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梁建文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 232212128262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建项目;2、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设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标准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22648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电话:0550-4288633。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