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龙蟠大道南侧、南谯路东侧地块商业开发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龙蟠大道南侧、南谯路东侧地块商业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czgc202205-258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鑫鼎城市更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

崔睿  0550-380120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顾娟  0550-35195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30日08时30分

定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价(元)/下浮率(%)

设计费:1760000综合单价:88元/㎡,暂按2万平方米计算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8.38%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徐友军;

设计负责人:李文成

证书名称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施工负责人:1342019202002664

设计负责人:083400397

工期(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①项目名称:滁州市金库 EPC 项目

时间:2021年2月4日

金额:1.5亿元

②项目名称:滁州市应急指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

时间: 2021年10月14日

金额: 1.76亿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定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天长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价(元)、下浮率(%)

设计费:1740000元,综合单价:87/㎡,暂按2万平方米计算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8.6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肖志蓉;

设计负责人:管如意

证书名称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施工负责人:234212125642

设计负责人:183400731

工期(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定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滁州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天长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价(元)、下浮率(%)

设计费:1780000元;综合单价:89/㎡,暂按2万平方米计算

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8.1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施工负责人:陈长春;

设计负责人:徐晶晶

证书名称

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施工负责人:234162120668

设计负责人:193400759

工期(日历天)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2年7月02日至2022年07月04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具体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9536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416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特别提醒:本次公示的三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2/07/01 12:47:39
    0天14小时51分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2/07/01 14:35:35
    0天1小时48分56秒

0天14小时51分4秒

0天1小时48分56秒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龙蟠大道南侧、南谯路东侧地块商业开发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