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定远县能仁乡污水处理工程EPCO总承包(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5-008 |
||
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能仁乡人民政府 |
|
地址 |
滁州市定远县068县道西5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元春、136855053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杜超、15395165978 杨文杰、1303300103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25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永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
||
投标价 |
勘察设计费用:35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18%;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2781550元;运营服务单价:170000元/年。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蒋中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1322016201701592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顾利俊 |
|
证书名称 |
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103000286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蒋中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1322016201701592 |
||
工期(日历天) |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运营期:36个月。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滨海县蔡桥镇、五汛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记取 |
||
招标代理费 |
29175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地址: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 监督股 ,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0天0小时12分20秒
0天0小时4分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