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方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公开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征集方式,欢迎广大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主动提供问题线索。
注:本平台不属于招标投标投诉渠道,如有投诉事项,请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内容:
1、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3、评标、定标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分运用、评定分离方式运用等)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4、改变法定招标程序,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5、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弄虚造假骗取中标。
6、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7、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评标专家敷衍塞责随意评标;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9、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10、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12、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1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1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15、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6、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17、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18、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19、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2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21、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22、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联系方式:
线索征集电话:0550--3801601、3801631
线索征集邮箱:czsggjywk@163.com
线索征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科(邮编:239000)
三、线索征集须知
1.问题线索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材料应加盖公章(如有)、具署实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
2.问题线索提供人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