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电子资料归档服务 | 承办机构 | 见证室 |
办事依据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滁公管〔2021〕4号第十三条“交易项目档案报送交易中心部门审核后,移交交易中心验收。交易项目档案一式三份,分别由项目单位、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妥善保存。” | ||
办理条件 | 无 | ||
办理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室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材料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50-3801760 | 监督电话 | 0550-3801760 |
办理流程 |
(1)代理机构在电子档案系统中完善预归档材料,提交项目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将预归档的电子档案推送至市交易中心接收。 (2)代理机构在项目单位推送电子档案至市交易中心后,将项目电子档案材料和音视频材料统一刻盘,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出一式三份,送项目单位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档案级电子光盘移交至项目单位、市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分别妥善保管,代理机构同时整理两份纸质项目档案,分别由项目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保管。 (3)市交易中心编制归档目录,并将电子光盘有序摆放在档案防磁柜内,便于调档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