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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指定

基本信息

办理事项名称 代理机构网上选取——直接指定 承办机构 法制科
办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代理机构直接指定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网址:
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材料 见下表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50-3835552 监督电话 0550-3019216
办理流程  (1)项目单位网上注册。 (2)填写信息。(3)提交信息。(4)经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5)发布代理机构指定公告。(6)确定代理机构。

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签章要求 是否容缺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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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电子件
1 项目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0份 0份 1份 不需签章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2 单位指定代理机构会议纪要 0份 0份 1份 招标人签章 不容缺受理 格式自拟
3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交易申请表 0份 0份 1份 招标人签章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4 授权委托书 0份 0份 1份 招标人签章 不容缺受理 见附件下载
附件: 8-3代理机构网上选取直接指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