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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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设计项目,暂无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设计项目,暂无 |
招标人 |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 |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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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7-006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fygc202407-006-01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凤阳县境内 |
建设规模 |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7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模7万吨/天的中水泵站1座,县污水厂至中煤电厂主管道约15公里,霸王城电灌站至中煤电厂备用管道约2公里,以及控制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放空阀井、抗墩、支墩等附属配套工程、中水回用泵站外接供电双回路工程等。中水管道末端接至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1米处。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
合同估算价 |
设计费用约95万元 |
计划工期 |
总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具体各阶段服务周期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议书、可研:接发包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满足审查、审批要求。 (2)初步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含概算)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 (3)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成果,并满足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要求。 (4)施工配合:配合发包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含后续项目招标等),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注: ①上述服务周期包含相关服务内容未通过发包人审核而返修的时间,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②地勘、测绘、配套专题咨询服务等应同步完成,其编制及审核时间须满足总设计周期及各阶段服务周期要求。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为与本项目建设和报建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测绘、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设备选型设计、泵站及管网设计、全部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消防、安全生产、消音降噪、弱电智能化、供电、供水、道路、路灯等室外总体设计等各专业全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设备招标技术书、调试运行方案等一切设计内容】、各项专题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洪评、环境影响评价(含竣工检测、验收)、水土保持方案(含监测、验收)、安评、土地预审、管道穿越可靠性评估、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各项专项咨询报告的编制、报审、验收,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设计评审(含会务组织及评审费等)、设计配合服务(含各阶段的报规、报建、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设计变更配合、设计驻场服务等)等,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工程项目报批成果文件、施工图纸、概算编制、设备清单和其他技术规范性文件及后续服务等,设计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且有关设计成果文件按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其他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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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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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下述工程设计和勘察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具备对应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成员方(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具备对应勘察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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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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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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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8 时 00 分。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 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拨打 0550-3801701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日8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8 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汪一鸣、宋主任 联系方式: 13267195618、0550-2226581 |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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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收取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32933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182731042098 ③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营业室 账 号:131307213800033408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投标保函要求 |
1、为减轻投标人负担,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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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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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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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益民供水公司院内 |
招标人联系人 |
宋主任 |
招标人电话 |
0550-2226581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汪一鸣、卜旭东 |
代理机构电话 |
13267195618、13605692650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0天2小时19分26秒
0天0小时22分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