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设计(包括整个电站的光伏电站设计、送出工程、工程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发电系统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保设计、防震设计(如需要)、水暖设计(如需要)、土建设计等),竣工图和竣工文件编制。)
(2)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险、报关报验、装卸货、验货、取样检验、保管、二次搬运以及包含配套配电并网设施等)。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电站所有土建、安装工程、送出工程(本侧及对侧改造、接入系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低压交流开关柜(盘)、直流屏(含蓄电池)、不间断电源(UPS)、升压变压器、变压器增容、设备仓体(预留一面并网开关柜位置)、高压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传输通道)、自动电压控制(AVC)和自动发电控制(AGC)(根据电网接入要求)、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环境监控装置、电缆和光缆、消防系统、照明和暖通系统、清洗系统、硬化道路、防护围栏、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栏设计施工、运维平台所需软硬件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包括施工用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施工、项目并网手续办理、供售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发电及验收、直至全容量投产。)
(4)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电表安装、发电收益划扣(户用)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5)厂房屋顶承载能力复核,根据屋顶承载能力复核结果完成对需加固的屋顶进行加固;加固屋面光伏组件安装完成后需对厂房整体结构进行检测及鉴定,检测及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厂房屋面保证完工后无漏水现象。
(6)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分系统调试。
(7)进行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调度自动化和通讯(含传输通道)系统设备与电网调度之间的联调,满足电网调度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按项目属地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及验收工作。
(8)光伏电站整组起动,进行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
(9)光伏电站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现场保洁。
(10)光伏电站监控后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本地视频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视频信号、后台数据(含火灾报警系统数据)接入固德威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11)通过电站并网验收、专项项目实施及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并网性能试验及评价(满足供电部门要求)、环保、水保、消防、防雷、防震、档案和安全等工程专项实施及验收),办理竣工手续及并网性能试验评价等。
(12)电站系统性能检测。本项目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毕后由招标人开展系统性能检测进行电站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应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参加。该考核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本合同设备和系统是否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合同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的问题,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则考核认为合格。如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值/或技术性能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由投标人采取措施,进行第二次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第二次考核试验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第一次考核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含人工材料费、备品备件、消耗品、各种材料机具费等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13)人员培训及电站运维。为招标人培训电站运维人员,负责工程接收证书签订日前的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以及质保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14)提供电站商业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和2年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15)电站清洗工作。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站组件全面清洗工作,以确保电站整洁美观高效率运行。
(16)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