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定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远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定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定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2409-341125-04-01-418377

招标人

国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国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czdygc202410-00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dygc202410-005-01

建设地点

定远县经济开发区,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拟利用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市鸿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安远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卓艺门窗有限公司、安徽海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厂房屋顶。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市鸿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安远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卓艺门窗有限公司、安徽海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容量6.196MW,实际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7.23168MWp。其中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以一回 10kV 线路就近接入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kV配电房母线(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其余场站均采用 0.4kV 低压并网方式接入用户低压侧母线,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合同估算价

1735.6032万元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整个电站的光伏电站设计、送出工程、工程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发电系统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保设计、防震设计(如需要)、水暖设计(如需要)、土建设计等),竣工图和竣工文件编制。)

(2)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险、报关报验、装卸货、验货、取样检验、保管、二次搬运以及包含配套配电并网设施等)。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电站所有土建、安装工程、送出工程(本侧及对侧改造、接入系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低压交流开关柜(盘)、直流屏(含蓄电池)、不间断电源(UPS)、升压变压器、变压器增容、设备仓体(预留一面并网开关柜位置)、高压开关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和通信设备(含传输通道)、自动电压控制(AVC)和自动发电控制(AGC)(根据电网接入要求)、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环境监控装置、电缆和光缆、消防系统、照明和暖通系统、清洗系统、硬化道路、防护围栏、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标志牌/警示牌、宣传栏设计施工、运维平台所需软硬件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包括施工用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施工、项目并网手续办理、供售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发电及验收、直至投产。)

4)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电表安装、发电收益划扣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5)厂房屋顶承载能力复核,根据屋顶承载能力复核结果完成对需加固的屋顶进行加固;加固屋面光伏组件安装完成后需对厂房整体结构进行检测及鉴定,检测及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厂房屋面保证完工后无漏水现象。

(6)系统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分系统调试。

(7)进行电能计量和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调度自动化和通讯(含传输通道)系统设备与电网调度之间的联调,满足电网调度对电站监控信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按项目属地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及验收工作。

(8)光伏电站整组起动,进行并网前后的调试和测试。

(9)光伏电站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操作、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现场保洁。

(10)光伏电站监控后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本地视频监控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视频信号、后台数据(含火灾报警系统数据)接入固德威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11)通过电站并网验收、专项项目实施及验收、竣工验收(含电力质监、并网性能试验及评价(满足供电部门要求)、环保、水保、消防、防雷、防震、档案和安全等工程专项实施及验收),办理竣工手续及并网性能试验评价等。

(12)电站系统性能检测。本项目合同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毕后由招标人开展系统性能检测进行电站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应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参加。该考核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本合同设备和系统是否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合同设备运行稳定,不存在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的问题,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则考核认为合格。如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值/或技术性能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由投标人采取措施,进行第二次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第二次考核试验开始时间不得迟于第一次考核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或在特殊情况下,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含人工材料费、备品备件、消耗品、各种材料机具费等所有检测相关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13)人员培训及电站运维。为招标人培训电站运维人员,负责工程接收证书签订日前的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以及质保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14)提供电站商业运行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和2年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15)电站清洗工作。光伏电站并网,240小时试运行合格后,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站组件全面清洗工作,以确保电站整洁美观高效率运行。

16)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项目类别

电力工程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

2)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办理过变更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注: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可由其他人员兼任。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联合体和成员方的具体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2 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10 23 8   00  分至   2024   11  25  8  00 分。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4102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11258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11258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招标文件价格

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4  11 15 8 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刘军  联系方式:  18156047682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收取[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转账缴纳的投截止时间前交;投从投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与投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票和算卡入,以金到账时间为金交毕时间

①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

  号:20000325027166600018839

②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号:181229879465

③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定远县支行

  号:10080985770001000102076

金到截止时间同投文件交截止时间,交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经开区节能减排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一期)目投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国晶新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12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

单经理

招标人电话

0550-48882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宋刘军、倪管乐

代理机构电话

181560476821386528409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定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远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定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10/23 16:09:11
    0天3小时13分11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0/23 16:21:20
    0天0小时13分9秒

0天3小时13分11秒

0天0小时13分9秒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