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明光段)(重新发布)一标段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mggc202402-015-01
现将本项目澄清内容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关于获奖的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国内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禹王杯以及等同于禹王杯的其他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奖项)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奖项需以总承包单位名义获得)。备注:需提供①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②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附获奖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③获奖项目合同协议书(①、②和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获奖不予认可,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建议:考虑到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设计管理任务的单位。故建议此处调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水利项目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以及等同于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级别奖项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奖项需以设计单位或总承包名义获得,证书上须能够体现)。注:需提供①获奖或荣誉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②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附获奖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③获奖项目合同协议书(①、②和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获奖不予认可,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回复:不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关于信用等级的要求为“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类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设计类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1)信用等级为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2)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3分;85分≤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2分;75分≤市场行为分值<85分,得1分;其余不得分。(信用等级、市场行为分值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信用等级、市场行为分值为准。”。 建议:安徽省水利厅2024年1月19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七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的通知”(公告网址:https://slt.ah.gov.cn/xwzx/tzgg/122125951.html,公告截图见附图)的文件。考虑到本次针对设计类信用进行赋分,建议按照安徽省水利厅下发文件的附件三“《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评标办法“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对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对得分不同区间采取级差赋分。具体级差从0、0.1、0.2、0.3、0.4、0.5中选择,工程规模小、建筑物级别低、技术难度低的项目(标段)应选择较小赋分级差。
回复: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不是设计项目,信用分设置执行安徽省水利厅2024年1月19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七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的通知”中《安徽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9年版)评标办法“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社保要求: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自开标之日前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请问项目配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在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社保的要求?
回复:符合。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1类似项目中,二标段: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且项目已完成。如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工程设计业绩的,业绩要求中的时间定义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合同等证明文件。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中的时间定义: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要求中的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或合同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完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请问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采用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合同,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项目已完成吗?如需要,请明确投标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复:不需要。
5: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1类似项目中,一标段: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总投资 17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且项目已完成。如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工程设计业绩的,业绩要求中的时间定义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合同等证明文件。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中的时间定义: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要求中的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或合同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完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请问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采用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合同,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项目已完成吗?如需要,请明确投标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回复:不需要。
6: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中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质量负责人和终检工程师要求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该工程为水利工程,如我单位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类技术职称以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是否满足要求,请予以回复解答。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6项其他类获奖项中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国内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禹王杯以及等同于禹王杯的其他 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3 分,最多得 3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奖项需以总承包单位名义获得)。 备注:需提供①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②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附获奖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③获奖项目合同协议书 (①、②和③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获奖不予认可,时间以证书颁发时 间为准)”。 问:其中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国内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禹王杯以及等同于禹王杯的其他 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奖项)的,全国范围内满足该条件的单位极少,对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但没有EPC总承包项目经验的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有极大不公平性。 建议将上述内容改为:“投标人承担的国内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禹王杯以及等同于禹王杯的其他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奖项)的”。
回复:1、满足。2、不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细则中信用等级要求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类信用等级和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设计类市场行为分值分别赋分后累加。 (1)信用等级为 AAA 级得3分,AA 级得2分,A 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市场行为分值≥95 分,得3分;85 分≤市场行为分值<95 分,得2分;75 分≤市场行为分值<85 分,得1分;其余不得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综上所述:建议删除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设计类市场行为分值,仅采用全国信用等级。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细则2.2.6 中获奖要求:“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国内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禹王杯以及等同于禹王杯的其他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奖项)的,每有一项得 3分,最多得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奖项需以总承包单位名义获得)。” 由于本项目要求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本项目设计单位,又要求牵头单位设计单位需以总承包单位名义获得奖项,指向性十分明显,违反了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滁州市公共资源负面清单,建议修改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奖项(在该获奖项目中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或参与方身份均可)。
回复:1、不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2、不调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8:若投标单位两个标段均参加,在一标段已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下,二标段是否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回复:可以推荐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一标段后二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9:本项目招标时项目名称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名称为准。
以上澄清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明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明光市体育路129号水务局4楼
联系人:胡万坤
联系方式:0550-810504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凯迪置地广场D座11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010907352 13905507092
日期: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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