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于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lygc202404-007

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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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建设主要内容:对于琅琊新区范围内和琅琊经开区范围内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进行新 建改造。问:请明确具体区域、位置是哪些?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均无法编制;开标时间延期可否?

答:琅琊开发区铜陵路、九华山路何郢路等约20公里的排水管网,新建宝山路、金山路等约5公里排水管网,新建检查井、雨水箅、转输泵、闸门等附属设施。

2.琅琊新区范围内和琅琊经开区范围内的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进行新建改造。具体区域、位置是哪些?请明确。

答:琅琊开发区铜陵路、九华山路何郢路等约20公里的排水管网,新建宝山路、金山路等约5公里排水管网,新建检查井、雨水箅、转输泵、闸门等附属设施。

3.招标文件P130页“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机械设备配置”直接指定设备品牌规格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以上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均予认可。

答: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为自有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以;型号规格仅供参考,投标时投标人可以根据自有或租赁的设备型号规格自行填写,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即可。

4.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本次改造道路路名以及道路起、终点,请招标人提供详细信息。

答:琅琊开发区铜陵路、九华山路何郢路等约20公里的排水管网,新建宝山路、金山路等约5公里排水管网,新建检查井、雨水箅、转输泵、闸门等附属设施。

5.本项目设计方案第(4)条要求对地下地形、管网布置进行测绘、普查,此项费用约3000元/公里,在投标前就让投标人提供不合理。在没有具体区域、具体管网路线图,投标人根本无法进行勘察。一问此项目是否为纯粹的EPC项目还是提前也有单位与招标人已经进行了勘测所以增加了此项?二问投标人未中标的,此项勘察费用是否由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未中标人进行设计补偿?三、此项涉嫌操控,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删除第(4)条,以示公平公正,有中标人此在标后提供勘探资料

答:具体详见澄清内容第1条。

6.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按照模板设定,反而增添了三条新的评分项,尤其是其中的第4项:“(4)投标人现场踏勘并收集地下管网等相关材料:仔细踏勘现场,对现状地下地形地下管网布置、周边建筑物情况了解充分,测绘资料齐全,对周边道路、雨污水管道等调查资料齐全,对拟建场地地质情况了解充分,前期勘察资料齐全,进行评价,综合打分:优的得3分,良的得2.7分,一般的得2.4分,合格的得2.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3分。本项目上网文件没有任何地方明确表明具体施工地点,只给了设计几十条路的施工范围。而设计方案中却要求测绘和勘探资料齐全,投标企业不可能为投标把全琅琊区所有的道路都做一遍测绘和勘探。我公司认为这种招标文件条件的设置具有倾向和排他性。建议使用公管局epc招标文件模板设定!

答:本项目未违反“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规定,示范文本要求设计方案或深化设计方案5-15分,两种方式以供招标人选择,具体项目内容根据项目需求填写。此评分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澄清内容第1条。

7.请问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为设计团队人员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中,关于“设计团队拟任项目组其他成员中(不含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现我公司拟任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中存在人员社保缴纳为分公司,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予以认可。

二、澄清部分

1.现对技术标设计方案第(4)项“(4)投标人现场踏勘并收集地下管网等相关材料:仔细踏勘现场,对现状地下地形、地下管网布置、周边建筑物情况了解充分,测绘资料齐全,对周边道路、雨污水管道等调查资料齐全,对拟建场地地质情况了解充分,前期勘察资料齐全,进行评价,综合打分:优的得3分,良的得2.7分,一般的得 2.4分,合格的得 2.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3分。”予以删除。

2.现将设计方案(15分)调整为设计方案(12分),商务评分68分调整为71分。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

2024430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市琅琊区李湾河站工程建设管理处
    业务提交
    2024/04/30 08:33:22
    0天15小时16分4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4/30 15:43:43
    0天7小时11分2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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