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监理澄清公告(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农业科技研发基地项目一期监理澄清修改公告如下:
1、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调整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20日8:30分(北京时间)。
本次回复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及澄清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全椒全鑫城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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