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滁州经开区(20242026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的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czsjgc202408-00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经开区(2024—2026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进行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我公司签订的养护合同里未明确到绿化养护面积,在业主验收证明材料里面有明确体现,也开具了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了业主单位公章,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项目业绩的规模、类型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单位(甲方)出具的加盖项目单位(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问题2:1、企业业绩(10 分)【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要求: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40万㎡(含4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不含公路绿化养护)或城市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有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1)仅需提供2个业绩。(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3)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养护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反映出绿化养护面积且合同履约完成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业绩不予以认可);③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问1:我单位业绩证明提供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提问2:我单位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40万㎡(含40万㎡)以上的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1、认可。2、认可。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企业业绩要求调整为: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40万㎡(含4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不含公路绿化养护)【或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40万㎡(含40万㎡)以上的城市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有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1)仅需提供2个业绩。(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3)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或各级政府采购网官网,如中国政府采购网、各省级政府采购网、各市级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养护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反映出绿化养护面积且合同履约完成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业绩不予以认可);③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三项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项目业绩的规模、类型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单位(甲方)出具的加盖项目单位(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问题3:【四标包、五标包】要求: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20万㎡(含2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不含公路绿化养护)或城市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有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1)仅需提供2个业绩。(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3)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养护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反映出绿化养护面积且合同履约完成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业绩不予以认可);③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问1:我单位业绩证明提供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提问2:我单位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20万㎡(含20万㎡)以上的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1、认可。2、认可。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企业业绩要求调整为: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20万㎡(含2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不含公路绿化养护)【或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20万㎡(含20万㎡)以上的城市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有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1)仅需提供2个业绩。(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3)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或各级政府采购网官网,如中国政府采购网、各省级政府采购网、各市级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养护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中必须明确反映出绿化养护面积且合同履约完成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业绩不予以认可);③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三项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项目业绩的规模、类型等内容,还需另外提供项目单位(甲方)出具的加盖项目单位(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问题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得3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最多得1.5分),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得2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3分;【高空作业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最大作业高度的,可以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仅限配备1台高空作业车。提问: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名下的高空作业车是否认可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请明示。

答复:认可,专用设备提供投标人及投标人分公司的均予认可。

问题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得3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最多得1.5分),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得2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3分;【高空作业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最大作业高度的,可以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仅限配备1台高空作业车。提问:针对本项目关于自有产权和租赁车辆得分不一样,有失公平性,不管自有产权或租赁车辆只要能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同时车辆租赁时间在管养期限内,自有产权和租赁性质都一样。目前安徽省各市区多地关于绿化养护项目针对车辆这项都是自有产权或租赁都予以认可,现在各市为了更好地营商环境下,公平和公正,建议本项目专用设备车辆自有产权和租赁的车辆得分保持一致,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不予认可。本项目养护面积大养护期长,为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自有设备在性能服务维护等方面具有优势,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项目的长期需求,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设定本条评分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6:招标文件第32页企业业绩要求20191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在40万㎡(含4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不含公路绿化养护)或城市公园绿化养护项目(不含森林抚育、森林公园、草坪绿化养护),有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问我单位有2018年中标单项合同绿化养护面积(不含水体养护面积)大于40万㎡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服务期为三年,现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续签合同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认可。

问题7:招标文件第36页,专用设备,对于自有产权车辆要求,我单位提供分公司车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自有产权车辆要求。

答复:同问题4答复。

问题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的“二、人员配备要求”,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还是只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审中“人员配备”打分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即可?请明确。

答复: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二、人员配备要求’,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按要求配备人员进场。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人员配备”评审细则所要求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

问题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的“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还是只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评审中“专用设备”打分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即可?请明确。

答复: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按要求配备机械设备进场。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专用设备”评审细则所要求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

问题10: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 四、比较与评价【一标包至五标包】,第4项专用设备,车辆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的,须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购买方名称及车辆的所有人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请问提供的设备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设备是否认可为投标企业自有的车辆。

答复:同问题4答复。

问题11:专用设备(9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得3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最多得1.5分),配备自有产权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得2分(配备租赁的1台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低于12米的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3分;【高空作业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最大作业高度的,可以提供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仅限配备1台高空作业车。提问1:车辆车身铭牌是高空作业车厂家出厂自带的,车身铭牌上有关于高空作业车的相关参数,同时车身铭牌上也显示出最大作业高度,我单位提供高空作业车车身铭牌照片(以证明最大作业高度),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提问 2:汽车起重机通常由五个主要部分组成:底盘、旋转支撑、起重臂升降系统和操作室。如果需要对高处进行维护或者其他工作,可以利用汽车吊的起重功能可以使用起重臂将登高平台或者吊篮吊起,然后由操作人员在吊篮中完成高空工作,所以汽车起重机和高空作业车作用用途是一样的,都可以完成高空作业,也可以更好地为本项目服务。我单位提供汽车起重机(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及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复:1、认可,高空作业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最大作业高度的,可以另外提供车身铭牌或车辆登记证明或检测报告或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或产品彩页等材料佐证。2、不予认可,汽车起重机不适宜项目的特点和需要。

问题12: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二、人员配备要求、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请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答复: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按要求配备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

问题1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二、人员配备要求”,3、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3年绿化相关养护施工经验,C1证;请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是否只需提供一人?

答复:是,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安全员,提供一人即可。

问题14:我公司自有的高空作业车出厂时左侧伸缩臂上就有喷涂的型号为:CT23G意思作业最大高度为23米,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高空作业车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完全体现最大作业高度的,可以另外提供车身铭牌或车辆登记证明或检测报告或车辆生产厂家开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或产品彩页等材料佐证。

问题 15:滁州经开区(2024-2026 年)绿化养护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年龄要求为≤50周岁。根据本项目的性质与特点,此年龄要求涉嫌年龄歧视,剥夺了一部分具备履行本项目要求的人员的权利,目未说明要求相关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的必要性,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建议取消本项目中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年龄限制(法律有相关规定要求的除外)

答复:本项目养护面积大、养护期长,为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沟通效率、身体素质等均有较高要求,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项目的长期需求,故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年龄作出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16:我单位业绩名称为202*年专业绿地养护第*标段,养护面积为70万平方米,养护期内的养护标准符合该养护项目地区的地方标准《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

答复:不满足。

问题17:招标文件第 36-37 页“商务标评审细则”中的“特别说明:3、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乙方必须给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滁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所有拟派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 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1930 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70.51 元/月;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人员部分政策最低标准的,可以视为低于其成本价,可以按无效标处理。”其中的低于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否包含暂列金及其他部分报价,请明确。

答复:投标总报价为分项报价清单第一部分道路绿化养护报价与第二部分暂列金额及草皮、草籽等其他内容报价合计。暂列金额不得竞争,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更改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除暂列金额外,道路绿化养护及草皮、草籽等其他养护内容报价均可竞争。上述核算成本价不包含分项报价清单中第二部分暂列金额及草皮、草籽等其他内容价格,仅针对第一部分道路绿化养护报价,即投标总报价中第一部分道路绿化养护报价低于人员部分政策最低标准的,可以视为低于其成本价,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注:本次澄清答疑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联系人:欧明郁、朱宝山

联系方式:0550-32193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人:邓晓春、王娟

联系方式: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2024年08月20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08/20 15:19:49
    0天4小时53分46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8/20 15:26:34
    0天0小时7分45秒

0天4小时53分4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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