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5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202409-024-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5标段)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9.4费用结算:9.4.3支付方式为:项目经市局竣工验收合格、跟踪审计单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且经县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复核修改后,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支付方式为:在具备监理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监理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监理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工程审计结束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款监理费(以审计复核报告为准)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删除原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中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原招标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定远县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修改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定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远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定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付款方式:项目经市局竣工验收合格、跟踪审计单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且经县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复核修改后,一次性付清。费用结算方式:工程最终监理费用=该标段工程施工审核结算复核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修改为“在具备监理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内预付监理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监理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工程审计结束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款监理费(以审计复核报告为准)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费用结算方式:工程最终监理费用=该标段工程施工审核结算复核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后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5、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定远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已中标单位,可以参与本次四个标段的各项评审,但不再推荐为本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6、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4.2履约保证金中“无息”。”

7、原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8、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六:预付款保函”修改为“附件六:预付款保函(不要求)。”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定远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定远县幸福东路农业大厦、定远县定城镇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16号楼4楼

联系人:陈雷、郭锐

联系方式:0550-4288281、183550284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能仁路东园康城小区南大门西侧A9室

联系人:莊金月

联系方式:15395081185

日期:2024年929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定远县农业农村局(定远县乡村振兴局)
    业务提交
    2024/09/29 16:50:02
    0天4小时51分23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9/29 17:07:17
    0天0小时18分15秒

0天4小时51分23秒

0天0小时18分1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