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及建辉路西延(二期)项目监理项目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 czlagc202411-00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及建辉路西延(二期)项目监理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1、本项目中,我公司拟派专监是部队专业干部,按照相关政策,军队转业干部不缴纳地方养老保险。我们提供注册在本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部队转业证证书,转业证明,以及公司聘用合同。代替社保,是否予以认可?2.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3.本项目投标阶段是否考核项目组成员证书,社保。请予以明确
答:1、予以认可。2、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如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予认可。3、资格审查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中成员需要提供证书,不需要提供社保,资信标评分细则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贵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问2、本项目已进行招标阶段,施工,审计也会随之招标,建造师,造价师都是标配,而监理标要求总监除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要具有这几个证书,明显是多此一举,不能对项目起到任何作用;并且本项目为城市更新项目,一般只要求一个房建业绩或者市政业绩,滁州市类似城市更新项目从未要求过总监一个房建和一个市政业绩,此举是否排斥其他投标人?
答:本项目业绩设置与施工工程项目匹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着重要职责,从项目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专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作为评分因素不存在排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招标文件第34页第四章评标办法项目资信标评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合同金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得2.5分满分 2.5 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合同金额 3500万元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均可)施工监理业绩的得 2.5 分,满分 2.5 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1.总监理工程师:除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中任意一个的得 1分,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要求总监有两个业绩,一个房建一个市政,已经能证明其职业能力和专业性,又有要求具备3个证书,并且要求不多于两个在建,明显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使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达到满分。恳请重新调整招标文件。
答:本项目业绩设置与施工工程项目匹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着重要职责,从项目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专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作为评分因素不存在排斥。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条款4.1.3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1.总监理工程师:除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中任意一个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要求总监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正常,还要求具备另外两个注册证不合理,明显带有倾向性,有量身定做之嫌。本条建议修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除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中任意一个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答:见问题3回复。
5、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分--拟派总监要有两个业绩,又有3个证书,该加分办法要想得到满分,并且还要不多于2个在建,根据对本行业了解,拟派总监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证书及在建要求的非常之少,是否对其他潜在投标人具有排他性?是否可以减少相关要求?
答:见问题3回复。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安县永阳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新安镇向阳路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11楼、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
联 系 人:王允权
联系方式:1395502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7856330661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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