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关于滁州市琅琊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的澄清答疑公告3

项目编号:czlygc20241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琅琊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23页,明确了本工程设计团队人员职称主要为:“具有农业或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农业或环保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及人员要求,又因本公司为农业科学院所,职称评定参照农业科学院自然科研系列,其职称评定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1.研究员,2.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参照工程系列评审标准,研究员级职称等同于正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级职称等同于高级工程师职称,助理研究员级等同于工程师职称。请确认。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称层级的划分,研究员级职称等同于正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级职称等同于高级工程师职称,助理研究员级等同于工程师职称。

质疑二: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问: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是否符合设计资质要求? 2、澄清答疑公告2-澄清二: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打分项技术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拟派,否则不予认可。问:联合体投标成员方设计单位满足施工资质情况下提供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1.如设计单位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则该行业资质必须包含(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且为乙级及以上即可。2.联合体投标成员方设计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满足要求。

质疑三: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无符合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是可以由设计单位提供技术负责人的

回复:设计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满足要求。设计单位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不予认可。

质疑四:这个20号的澄清公告2,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提供这一项,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不合理,既然可以联合体投标,那有施工资质的设计院提供技术负责人为何不予认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提供技术负责人给予认可。

质疑五:关于澄清二: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打分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投标人拟派,否则不予认可。 问: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打分项中已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由具有农业或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农业或环保类正高职称证书的设计人员担任,澄清二与本条要求冲突。请明确。

回复:请以澄清答疑公告2中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准。

质疑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 EPC 综合评估法),资信标评审第二条设计团队中第1点:“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或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农业或环保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请问此处“技术负责人”是否为“设计负责人”,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提到的“技术负责人”是否为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回复:本项目只需拟派一名技术负责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拟派。

质疑七: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审查资料要求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提供)。但行业中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勘察单位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均没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提供证明。

回复: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审查资料要求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提供)指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勘察单位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

质疑八:招标文件第23页(二)资信标评审2、设计团队评分1。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或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得 1 分,具有农业或环保类正高级职称证书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而2024年11月20日澄清二: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打分项技术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拟派,否则不予认可。此部分澄清设计团队人员由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拟派不妥,建议修改为资信标评审设计团队打分项技术负责人由具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投标人拟派均可;设计团队技术负责人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③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建议增加: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及单位聘用合同。

回复:1.技术负责人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拟派,其余不予认可。2.因本条要求为具有相关职称证书,退休人员无法证明其是否能有效执业,且本项目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区域分散,建设内容涉及较广,故本条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系人:孙齐跃

联系方式:0550-30244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200号四号楼六楼610室

联系人:彭勇

联系方式:0550-2210330、18010923738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市琅琊区农业农村局
    业务提交
    2024/11/26 12:12:00
    0天0小时20分7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1/26 15:48:15
    0天3小时37分15秒

0天0小时20分7秒

0天3小时37分1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