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宁滁省际毗邻地区二郎湖路(洪武路-明德路)道路工程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宁滁省际毗邻地区二郎湖路(洪武路-明德路)道路工程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cznqgc202406-001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滁州市南谯新城7号楼4楼

联系人及电话

李雪   0550-311710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工  18075257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704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价(元)

7401400.00

项目经理

 名

华爱英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192128116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业绩

/

奖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宝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7700003.26

项目经理

 名

陈建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13218832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业绩

/

奖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

7849588.88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名

蒋家增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34131451582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10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业绩

/

奖项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0706日至2024年0708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费相关费用

3800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07525713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业务提交
    2024/07/05 14:36:07
    0天19小时58分41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7/05 16:42:17
    0天2小时7分10秒

0天19小时58分41秒

0天2小时7分10秒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