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凤阳县西泉镇马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西泉镇马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czfygc202409-005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0550-67203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敏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合蚌路示范街小高层2栋1-2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

191550982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929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西核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重庆川东南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18235247.24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李星星、李清华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测绘师;核地质工程-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书编号(注册编号、职称证书编号)

1362019202000524233600858(00);36202012001520

工期(日历天)

5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青阳县长龙山白云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2.小越街道新宅村越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标准执行

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60637;专家评审费:7845;论证费:1050;其他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敏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合蚌路示范街小高层2栋1-2商铺;联系人:;联系电话:1915509822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业务提交
    2024/09/30 15:29:57
    0天3小时33分47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9/30 15:50:43
    0天0小时21分46秒

0天3小时33分47秒

0天0小时21分46秒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