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天长路人才公寓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琅琊区天长路人才公寓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lygc202409-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黎工 0550-33181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 1807525713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0.88%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王新国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1007557 |
||
工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
||
业绩 |
企业业绩: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倒班宿舍项目 备案日期:2020年9月24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倒班宿舍项目 备案日期:2020年9月24日 |
||
奖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0.88%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徐大江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2010400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
||
业绩 |
企业业绩:温馨花园二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验收日期:2023年5月24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蒙城县城南新区南华苑(北区)建设工程 竣工日期:2021年06月23日 |
||
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0.86%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田烈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2012418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
质量标准 |
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
||
业绩 |
企业业绩:绿洲机械厂东侧地块保障房项目(A 地块)监理 验收日期:2023年10月10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NO.2017G24 地块项目 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
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费相关费用 |
107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3楼西306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07525713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濠河路琅琊新区大楼14楼141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11990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0天0小时55分34秒
0天0小时7分1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