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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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9-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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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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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塔山中路2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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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何志军:1395508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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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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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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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徐壮照:13013016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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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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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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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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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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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大写:叁佰陆拾伍万元整 小写:36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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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岳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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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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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20320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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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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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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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中央储备粮呼和浩特直属库有限公司托克托县22 万吨粮食储备仓建设(设计),2022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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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盐城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4.38万吨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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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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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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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元整 小写:37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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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岳佳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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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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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054100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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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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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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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安徽利辛省级粮食储备库30万吨高大平房仓及5000吨成品食用油储备项目设计工程(设计),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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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昭通市粮食储备库项目(设计),2022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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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北京国贸东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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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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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大写:叁佰捌拾伍万元整 小写:38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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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唐爱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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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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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09230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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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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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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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厦门市翔安粮库三期工程(设计),202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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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仓储项目(设计),2022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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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 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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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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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15500.00元,专家评审费:4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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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301室,联系人:徐壮照,联系电话:1301301605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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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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