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2025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5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czlagc202409-021-01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来安县政务中心6

联系人及电话

汤雷鸣  0550-25225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A1417

联系人及电话

曹仕芳  138550066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0230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费率(%

1.30%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赵丕界

证书名称

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190001833100013

服务期(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平邑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规划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20420日,投资金额:6000万元

2、项目名称:平邑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0301日,投资金额:7158万元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投标费率(%

1.33%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陶晓东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AS243200256

服务期(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海安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20810日,投资金额:13000万元

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年度计划编制及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11118日,投资金额:15400万元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费率(%

1.3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牛志丰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A202009010900199

服务期(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2022年磴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20210日,投资金额:23760万元

2、项目名称:吉林省辉南县2021年楼街乡、辉发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10115日,投资金额:6516万元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1024-20241028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8525元;专家评审费444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A1417,联系人:曹仕芳,联系电话: 1385500661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业务提交
    2024/10/24 15:23:19
    0天3小时49分17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0/24 15:24:14
    0天0小时1分55秒

0天3小时49分17秒

0天0小时1分55秒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一标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