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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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配套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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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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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mggc20240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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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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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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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明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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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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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双拥路 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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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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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1395508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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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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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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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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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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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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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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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刘军 1815604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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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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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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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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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8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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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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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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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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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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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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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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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1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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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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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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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李武
设计负责人:庞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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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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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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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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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1322017201803803
DF1941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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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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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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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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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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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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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承包(EPC不含组件和逆变器)
业绩2:岳阳新华200MW 乡村振兴户用光伏一期29.2MW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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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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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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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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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方: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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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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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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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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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2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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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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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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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邱克柱
施工负责人:徐洋
设计负责人:于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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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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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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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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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1612023202402922
陕1612013201409898
DF2334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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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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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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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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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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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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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房县2021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业绩2:安徽康宁汽车环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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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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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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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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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方:威克特电力有限公司
成员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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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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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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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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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9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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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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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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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李海波
设计负责人: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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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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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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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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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1342023202401316
DF2032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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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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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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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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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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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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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黄山联强纺织厂房屋顶10.73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不含光伏组件)总承包
业绩2: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87MW 分布式光伏EPC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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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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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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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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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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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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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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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 91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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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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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宋刘军 ,联系电话: 18156047682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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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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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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