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殷涧镇大砣山东侧采坑废弃矿区2024年滁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殷涧镇大砣山东侧采坑废弃矿区2024年滁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411-016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路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旭朝 0550-672038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百诚大厦60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薛梅 1386691239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2月18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辽宁中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玖佰捌拾伍万柒仟壹佰玖拾元捌角贰分 (9857190.82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陈 旭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测绘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辽221151566075 192100511(00)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大田县前坪乡下坑村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 2、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3标段太子河左岸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州公管[2023]19号文件收费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36460元;专家评审费:10100元;论证费:900元;其他费用:/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金瑞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百诚大厦602室 ,联系人:薛梅,联系电话:1386691239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0天0小时45分29秒
0天1小时53分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