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谯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南谯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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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nqgc20241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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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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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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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伟 1885509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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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海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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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梅铺路与二郎路交汇处腰铺镇人民政府院内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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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勋民 19166422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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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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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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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昌旭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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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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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肆佰肆拾伍万叁仟捌佰壹拾陆元肆角贰分(4453816.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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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周红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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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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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赣2362019202077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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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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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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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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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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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山西长城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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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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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肆佰肆拾伍万零叁佰捌拾柒元柒角玖分(4450387.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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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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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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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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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晋114202320230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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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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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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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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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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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新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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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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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肆佰肆拾伍万陆仟贰佰玖拾肆元叁角叁分(4456294.3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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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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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程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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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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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9201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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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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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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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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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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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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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以市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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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代理服务费:38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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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海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梅铺路与二郎路交汇处腰铺镇人民政府院内2号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 1916642281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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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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