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3-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3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15日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15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二)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 P33 商务标评审细则中“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问:此项评分要求不合理,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建议修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细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要求设置,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P30资信标评审细则中荣誉“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获得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具了解,有此项证书的电梯制造商不足三家,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获得过CNAS试验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

答:经查询满足此评分要求的厂家不少于三个,且此项为评分项,并无指向性,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P30页技术标评审细则中“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40分。其中:①标注“★”的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1.5分,共14项,共计21分;②未标注“★”的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0.5分,共38项,共计19分。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均高于行业标准,我公司提供的所有电梯相关配件均符合国家“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的标准,且能满足所有电梯质检及使用需求。建议修改部分“★”技术参数要求。

答: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18条现调整为:★18、电梯设备门电机防护等级≥IP5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门机委托试验报告并可明确体现出防护等级);

2)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是结合项目地为重点公共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拟定,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电梯监控功能和门禁功能内容。技术参数均为评分项,并无指向性,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问题4:本次招标文件中未说明旧电梯拆除后的归属问题,请问拆除下来的旧电梯归中标单位所有(由中标单位全权处理拆除下来的旧电梯)还是归采购人所有?请确认。

答:本项目旧电梯拆除工作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旧电梯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自行处置。

问题5:招标文件 P30 资信标评审细则中的“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建议删除或修改为:投标人所供电梯品牌制造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1资信标评审细则(10分)中第2条管理体系认证(6分)评审细则现调整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问题6:招标文件P36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该项目电梯采购需求是有机房还是无机房电梯,请明确。

答:本项目采购的两台电梯均为有机房电梯。

问题7: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劳务费的支付主体,请明确。

答:本项目为集采项目,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的支付主体非中标人和采购人。

问题8:招标文件第37页:★18、电梯设备门电机防护等级≥IP6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门机委托试验报告并可明确体现出防护等级);疑问:门机委托实验报告不体现防护等级,防护等级在门锁报告中体现,建议更改。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门机委托试验报告不体现电梯设备门电机防护等级的,投标文件中需另外提供体现电梯设备门电机防护等级的相应报告。

问题9:招标文件第37页:★22、悬挂系统最小破断拉力≥35KN。(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疑问:悬挂系统最小破断拉力在钢丝绳检测报告中体现,不在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中体现,建议更改。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均不体现悬挂系统最小破断拉力的,投标文件中需另外提供体现悬挂系统最小破断拉力的相应报告。

问题10:招标文件第30页资信标评审细则中: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获得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疑问:我司投标产品获得的是省级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奖”,是否可以等同?

答:高新技术产品奖不等同于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同问题2回答。

问题11:招标要求★18、电梯设备门电机防护等级≥IP6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门机委托试验报告并可明确体现出防护等级);门机委托试验报告中并没有要求体现防护等级。IP65:防止尘埃进入并能够承受持续浸泡在指定水深的状态。”作为电梯的门机完全没有必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根本接触不到水。能满足此条的只有奥的斯。建议删除采购需求,按照当地以往电梯项目采购需求来设置。

答:同问题3第1)条回答。

问题12:招标要求★19、开门噪音≤55dB,关门噪音55dB。(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门机委托试验报告);国标要求开关门噪音不大于 65dB 都符合规范。此条日立、三菱、迅达等一众品牌都满足不了。建议删除采购需求,按照当地以往电梯项目采购需求来设置。

答:同问题3第2)条回答。

问题13:招标要求★21、电梯驱动主机整体结构型式采用卧式(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 电梯驱动主机整体结构型式有立式和卧式两种,并没有好坏之分,采用钢丝绳基本都是立式,而采用钢带都是采用卧式。采用卧式的电梯品牌有奥的斯、迅达。此条排除日立、三菱、蒂升、通力等一线品牌电梯。建议删除采购需求,按照当地以往电梯项目采购需求来设置。

答:经查询满足此条参数要求的厂家不少于三个,且此项为评分项,并无指向性,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问题14:招标要求★22、悬挂系统最小破断拉力≥35KN。(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23、曳引媒介疲劳度自检测:实时监测曳引媒介使用情况,在异常情况发生后执行完运行后系统停止运行检修等待状态。日立、三菱、蒂升、通力等一线品牌电梯采用钢丝绳作为牵引,因此型式试验报告中没有针对此项描述。

答:同问题9回答;关于23、曳引媒介疲劳度自检测,如果是钢丝绳电梯,此项不做要求,按照满足此项评审。

问题15:招标要求(4)监控功能配置:所有内容;(5)门禁配置:所有内容;各项参数设置的那么苛刻,严重超出了正常使用范围。建议删除采购需求,按照当地以往电梯项目采购需求来设置。

答:同问题3第2)条回答。

更正日期:20243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97号

联系方式:1801981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虎、周蓓蕾

电   话:180198188770550-3519519、18005505728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陈严法
    业务提交
    2024/03/29 17:09:21
    0天0小时18分42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3/29 17:21:22
    0天0小时13分1秒

0天0小时18分42秒

0天0小时13分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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