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重新发布)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7-0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河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重新发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23日8时00分。
(二)问题1:国务院已于2020年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7/28/content_5530821.htm,其中,附件部分明确将摄影测量员不在纳入职业资格,即2020年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再发摄影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采购人不得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根据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将国家已经取消、不再组织考试的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
回复:取消摄影测量员职业资格证及高级摄影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人员得分分值不变。
问题2:招标文件将高级测绘工程师作为加分条件,不符合管理规定。事实及法律依据:要求培训人员具备高级测绘工程师证件,业主方目前主要为巡检用途,和测绘业务无关。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根据本项目特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且证书仅为加分项,且有相关要求,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按标文件执行。
(三)问题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分公司是否允许投标?
答:分公司允许投标,招标文件法人要求提供负责人材料即可。
(四)问题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可否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证书?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释
义,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 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 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答: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其提供的总公司的资质证书认可。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沙河集水库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龙亭社区9号
联系人:袁海明
联系方式:0550-3721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6楼
联系人:毕建华 秦鑫冉
联系方式:0550-3120300、13485501933、13739208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海明、毕建华 秦鑫冉
电话:0550-3721742 、0550-3120300、13485501933、13739208776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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