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6-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现启动招标,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4日8时00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2.3.2款内容调整为: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5%。其中技术资信分(65分)中第10项:人员配备总分评分分值调整为0-16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其中技术资信分(65分)中第10项:10.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10分)调整为项目经理(4分);项目经理评分标准现调整为:“a.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b.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及网址)。”。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其中技术资信分(65分)中第11项:11.管理体系认证调整为5分,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分调整为35分,评分标准调整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更正日期:2024年9月9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97号
联系方式:1801981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虎、周蓓蕾
电 话:18019818877、0550-3519519、18005505728
0天1小时58分25秒
0天3小时13分1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