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9-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我们建议将弱电工的条件a打分条件修改为 “具有弱电工证或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的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的查询截图及合法查询网址)”。这样既明确了证书的范围,又确保了查询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能扩大投标人的范围,提高项目的竞争程度,为贵单位选择更优秀的合作伙伴提供更多的机会。
答: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管理体系认证评分项设置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三个标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该三个标准体系已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答:管理认证体系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问题3:将弱电工的评分项 a 改为“具有弱电工证或电工职业资格证的得 2 分(提供证书的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
答:传统水电工不能胜任这项工作。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管理体系认证评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证书体系改为质量管理体系。
详见问题2回答。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调整为:2024年9月25日08时00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5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东路105号
联系方式:0550-3219121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155023588
项目联系人:王凝、张夏骄
电话:0550-3219121 、0550-3519512、1815502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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