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图书馆物业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11-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图书馆物业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 2.3 详细审查第 38 页资信评分 2:荣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非住宅项目)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含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党群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事实依据:据了解部分省市为了更好的打造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改由或委托行业协会进行争先评优活动,因此近年来由协会主导的各类荣誉颁奖很多。建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非住宅项目)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含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党群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4分。

回复:本项目所列荣誉评选主体单位已列举较大范围的评审内容,不局限于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党委、政府部门(含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党群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等颁发的均予以认可。质疑中所提增加“行业协会部门”,首先协会一般都是某个特定行业的社团组织,其颁发的奖项属于特定行业的奖项,其次,协会所指范围过大,且无法判定是否为合理合法的协会,不予增加。如该荣誉为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的荣誉颁发,则可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委托办理的文件等证明材料及证书扫描件。

问题2:招标文件 2.3 详细审查第 39 页资信评分 3.信用等级: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含其分公司)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评为乙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6 分。事实依据:物业信用等级考核,目前只在滁州等较少行政区域实行考核,并没有在全国普遍开展,且各省有各省的考核办法,如由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在主管部门的官方平台上公示;如只按照上述规定,会对外省来滁企业显失公允,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含其分公司)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6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或协会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回复: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平台公示的信用截图,属于此项评分细则注释①中所述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予以评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此处行政主管部门包含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物业管理处、物业监管处、物业管理中心等。”,如当地政策为物业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进行信用评定,则须提供物业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进行信用评定的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予以评分。

    问题3:招标文件 2.3 详细审查第 39 页资信评分 4.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6 分)a. 具有物业管理员(师)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 2 分, c.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2分。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四、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从事过项目物业管理。由此我们认为:1、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完全可以胜任本职工作。2、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与项目经理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主要管理事项显然无关联、不匹配;设置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与现场状况及项目本身资源配置完全不吻合。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针对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中级及以上职称。

回复:首先,本项目并非“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滁州市图书馆,其收藏、管理和提供图书、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源供阅读与查看,还需开放给公众进行图书阅读与查询等;节假日等还需开展相关面向大众的宣传活动等;其所需的物业工作除基本物业工作外,也承载着协助管理图书安全,配合完成活动与会议,面向公众解答相关问题及大量幼儿、儿童的秩序维持工作等。

本项目针对绿化部分要求较高,主管人员需针对绿化工作进行指导及管理;其中图书馆内部的植物选型及摆放、植物病虫害的发现与处理、室外部分针对现有情况的补种工作、针对裸露地块的种植工作,针对庭院绿植缺失需补种相同品种的工作,以及日常要求的建筑内绿植布置投放,节假日要求的节庆花木布置摆放、养护,均需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及统一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不但针对绿化的专业性有要求,针对绿化的美观性、适配性等也有较高要求;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针对绿化服务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任何针对性,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本条证书在人员配备的项目经理评分中予以删除,调整为人员配置要求中,项目经理或主管人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职称须为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或住建部门认可的职称)。

问题4:招标文件2.3详细审查第40页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5)保洁主管b.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 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主管人员: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外貌无明显缺陷,持有相应岗位证书。我们认为: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并不包括外墙清洗或登高作业(此类作业需要专业资质企业和专业资质人员操作),要求保洁主管具有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与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保洁管理事项显然无关联、不匹配;如此设置,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与现场状况及项目本身资源配置完全不吻合。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针对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

回复: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视为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洁服务:A、保洁要求中明确要求“⑦大楼外墙面一年清洗 1 次,玻璃幕墙半年清洗一次;⑧楼内墙面清扫、清洗:高位(3 米以上为高位)1 次/月、低位 1 次/周。瓷砖部分:高位(3 米以上为高位)1 次/月、低位 1 次/周。大理石、花岗岩材质部分(含墙、柱、地面)清洗打腊 2 次/年;不锈钢材质部分(含楼道扶手、电梯门等)日常保洁,另视污染程度使用护理剂;”,其中大楼外墙及楼内墙面高位,均在地面工作面的3米以上;根据采购需求,要求保洁主管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无任何针对性,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2.3详细审查第41页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6)暖通维护人员(8 分):a.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的得2 分;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③水电、空调、电梯等工程及设备维修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我们认为:1、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中: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即可完全满足岗位需求。而评分项设置维修主管具有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显然抬高了采购需求,与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管理事项并无太大关联、不匹配。2、专业性较强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的由原生产厂家进行质保,超出质保期的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并不需要主管具有中级职称。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针对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

回复:质疑中列举采购需求中的人员要求,为完成项目的基本要求,而评标方法暖通维护人员中设置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是为考虑本项目为图书馆的综合整体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涉及到暖通维护及配套的零星维修及处理、空调系统的定期清理及保养维护、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等,本次实施内容中包含地源热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其中地源热泵的日常巡检维护以及零星的维修、紧急时间的处理等,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平及专业知识;采购人针对主管人员设置相关专业的职称作为评分项,目的是期望投标人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从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项职称评审分值设置合理,为结合项目需求的合理要求,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 2.3 详细审查第38页资信评分 2:荣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非住宅项目)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含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党群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事实依据:据了解部分省市为了更好的打造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示范引领作用,改由或委托行业协会进行争先评优活动,因此近年来由协会主导的各类荣誉颁奖很多。建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非住宅项目)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含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党群部门)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市级及以上协会(学会)(含其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问题7:招标文件 2.3详细审查第39页资信评分 3信用等级: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被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最高得6分。事实依据:物业信用等级评定,目前只在滁州等较少地区实行评定,这种地域限制资质要求明显具有排他性,排除了其他地区有能力的企业参与投标,限制了其他省市的潜在投标单位,也并没有在全国普遍开展,且各省有各省的考核办法,如由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在主管部门的官方平台上公示;如只按照上述规定,会对外省来滁企业显失公允,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含其分公司)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市级及以上协会(学会)(含其专业委员会)】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或协会(学会)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回复:详见问题2回复。

问题8:招标文件 2.3 详细审查第39页资信评分 4.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6 分)a.具有物业管理员(师)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及网址)。c.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官网查询截图)。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四、人员素质要求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从事过项目物业管理;(由此我们认为:1、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完全可以胜任本职工作。2、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与项目经理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主要管理事项显然无关联、不匹配;设置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与现场状况及项目本身资源配置完全不吻合。3、园林或绿化类职称不一定由人社部门颁发,住建部门和其它部门也颁发。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指向性、排他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改为: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2分。

回复:此问题提问内容措辞等与问题3提问内容为不同质疑单位所提的高度重合问题,详见问题3回复。

问题9:招标文件2.3详细审查第40页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5)保洁主管b.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主管人员: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外貌无明显缺陷,持有相应岗位证书。我们认为: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外墙清洗或登高作业此类作业需要专业资质企业和专业资质人员操作,要求保洁主管具有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与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保洁管理事项显然无关联、不匹配;如此设置,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与现场状况及项目本身资源配置完全不吻合。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针对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

回复:此问题提问内容措辞等与问题4提问内容为不同质疑单位所提的高度重合问题,详见问题4回复。

问题10:招标文件2.3详细审查第41页资信评分4.人员配备暖通维护人员(8分):a.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的得2分;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③水电、空调、电梯等工程及设备维修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我们认为:1、该项目只是一般的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中: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即可完全满足岗位需求。而评分项设置维修主管具有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显然抬高了采购需求,与所服务的项目内容或管理事项并无太大关联、不匹配。2、专业性较强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质保期内的由原生产厂家进行质保,超出质保期的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并不需要主管具有中级职称。此条款设置明显具有针对性,大有量身定做之嫌,有违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建议:取消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

回复:此问题提问内容措辞等与问题5提问内容为不同质疑单位所提的高度重合问题,详见问题5回复。

问题11:质疑事项招标文件39页人员配备中“一、(1)项目经理c.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 2 分”质疑如下:项目经理是否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与其工作内容关联性不大,属于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回复:详见问题3回复。

问题12:人员配备中(5)保洁主管b.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 2 分”质疑如下: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主要用于外墙施工及安装,与保洁要求不符合,属于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上述条款。

回复:详见问题4回复。

问题13: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 2 分;事实依据 1: 图书馆物业管理的核心职责侧重于建筑物维护、读者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以及文献资料的安全保障等。虽然绿化管理是其中一部分,但相对而言,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在整个图书馆物业管理工作中占比较小。项目经理更需要将精力放在统筹安排人员进行日常清洁、设备维护、安全巡逻等关键事务上,却要求项目经理单单配备绿化类中级职称简直是不经之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园林及绿化类职称会限制一些有优秀物业管理经验但没有该职称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这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回复:详见问题3回复。

问题14:保洁主管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事实依据:1.在图书馆物业管理中,保洁主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和管理保洁人员进行馆内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地面清扫、书架擦拭、卫生间清洁等基础清洁任务。高处作业在图书馆保洁场景中极为罕见,仅可能涉及一些较低高度的灯具清洁等简单操作,且通常可借助普通登高工具由专业保洁人员在安全防护下完成,根本无需保洁主管具备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纵观全国众多图书馆物业保洁管理项目,无论是大型城市图书馆还是县级图书馆,均未将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作为保洁主管的必备资质。这种要求完全脱离了保洁主管实际工作需求,是对岗位职能的错误界定,严重违背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原则。此要求的不合理性极易引发他人质疑,其背后恐怕是为限制潜在投标人而蓄意构建的行业壁垒。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就业促进法规,用人单位设定岗位要求应基于岗位真实且合理的工作需要,不得设置歧视性或无关联的准入门槛。该物业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保洁主管的这一要求,明显超出了保洁主管岗位的合理工作范畴,构成了对潜在投标人及劳动者的不合理限制,违反了法律关于公平就业和合理设定岗位要求的规定。同时,《招标投标法》明确要求招标条件应合理、合法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此要求显然与之相悖,是对法律威严的公然挑战,严重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正秩序。

回复:详见问题4回复。

问题15: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的得 2 分;b.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或人社第三方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证”的得 2 分,本小项最多得 6 分(提供国家应急部证书查询截图或国家技能网站查询截图)。事实依据:通过对近2年 100 多个类似物业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不完全统计,在这些同类型项目招标过程中,设置暖通专业中级职称要求的一个都没有。这表明在图书馆物业管理领域,暖通专业中级职称并非普遍被认为是必要的岗位资质。而贵方此次单独提出如此冷门的职称要求,与行业通行做法严重背离,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为某特定企业 “量身定做”,以排除其他潜在的、具备丰富物业管理经验但可能没有该特定职称的优质投标人,严重破坏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平竞争原则。事实依据 2:贵方要求配备三名具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的人员,然而据我方深入调查,该证书获取难度极低,仅仅通过简单刷题、参加简易考试即可获得。这样的证书并不能真实反映持证人具备解决复杂暖通设备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际的物业管理场景中,物业公司的核心职能是执行服务与管理。当暖通设备出现问题时,按照行业惯例和高效资源利用原则,物业公司只需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设施设备维修公司即可妥善解决。暖通设备并非频繁发生故障,要求配置如此多的专业人员,无疑是对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也不合理地增加了项目的财政预算,不得不在其他更关键的地方克扣成本,这种要求毫无合理性与必要性可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贵方招标文件中针对暖通维护人员的特殊且不合理要求,明显限制了众多潜在投标人的平等参与权,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贵方这种通过不合理招标要求来筛选特定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该法律规定,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回复:质疑所述“通过对近2年 100 多个类似物业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不完全统计,在这些同类型项目招标过程中,设置暖通专业中级职称要求的一个都没有。”首先无事实依据,其次,每个项目的评审内容设置均为结合各自项目需求设置,不可通过其他项目的设置内容来判定本次项目内容设置的合理性。本项目为滁州市图书馆物业服务项目,为招标第三方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图书馆所需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如果如质疑人所述,相关工作仅需要联系“专业的设施设备维修公司即可妥善解决”,那本次采购物业服务将毫无意义,物业服务的工作就是在专业服务的角度保障服务单位日常的工作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此项要求“应急部门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或人社第三方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证””证书是考虑所列证书为暖通空调类职业技能或操作类证书,可以证明其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以及针对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维护以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简单维修能力;本次项目含地源热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对应管理难度大,要求此类证书要求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为结合项目的合理需求,不存在限制了众多潜在投标人的平等参与权,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形。

据质疑内容所述,“经深入调查,该证书获取难度极低,仅仅通过简单刷题、参加简易考试即可获得”,可进一步说明,设置该类证书作为评标要求,仅对人员有基础知识的要求,不存在限制投标人的情形。

问题16: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2分.事实依据:在图书馆物业管理中,核心工作主要围绕读者服务、文献管理、设施设备日常运维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绿化工作仅占整体工作的一小部分,且其日常维护管理相对简单,不需要项目经理具备如此专业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通常情况下,一般的绿化养护人员即可胜任该项工作,而将此作为项目经理的必备加分项,明显不符合图书馆物业管理实际需求,存在不合理性。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此要求对于项目经理的职称限定过于偏向绿化专业,限制了其他具备全面物业管理能力但无该特定职称的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的原则。

回复:详见问题3回复。

问题17:保洁主管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事实依据:图书馆保洁工作主要集中在室内清洁、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如地面清洁、桌椅擦拭、垃圾清理等。涉及高处作业的情况极少,即使偶尔需要进行灯具清洁等较高处的工作,借助普通安全登高设备由专业保洁人员操作即可完成,并非保洁主管的日常主要工作内容。这种将高处作业证作为保洁主管必备资质的要求,与保洁主管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严重脱节,不符合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且在行业内也并非普遍要求,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容易让人怀疑存在故意设置门槛以排除潜在供应商的意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招标文件中对保洁主管的这一资质要求超出了其正常工作范畴,构成了对潜在供应商及保洁行业从业者的不合理限制,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关于招标采购需求应合理合规的要求,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秩序。

回复:详见问题4回复。

问题18:质疑事项 3:a. 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的得 2 分;b. 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 或人社第三方颁发的中级 (四级) 及以上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证” 的得 2 分,本小项最多得 6 分 (提供国家应急部证书查询截图或国家技能网站查询截图)。事实依据:经调研同类型图书馆物业项目及行业实际情况,在图书馆物业管理中,暖通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相对简单,主要是一些常规的设备巡检、温度调节等操作,并不需要所有暖通维护人员都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而且,应急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获取途径较为简单,不能完全真实反映人员的实际专业能力,却将其作为重要的评分项,与实际工作需求不匹配。此外,要求配备多名具有此类证书的人员,而图书馆暖通设备故障发生频率较低,过度配置此类人员不仅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还增加了项目运营成本,却未能对服务质量带来实质性提升,这种要求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与行业通行做法差异较大,容易引发对招标公正性的质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中对暖通维护人员的这些特殊要求,明显超出了项目实际需求,限制了众多潜在供应商的参与,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公平竞争的规定,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环境,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回复:详见问题5及问题15回复。

问题19:质疑事项 1: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类职称的得2分事实依据:图书馆作为文化传播与知识存储的重要场所,其物业管理重点应围绕读者服务、设施维护及安全管理等核心工作。绿化管理虽不可或缺,但在整体物业管理体系中所占权重较低,且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可由专业绿化团队在项目经理的协调下完成。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在于合理调配人员进行馆内各项综合管理事务,将其职称限定于园林或绿化类,与图书馆物业管理的实际工作重心不符,显得过于片面和狭隘。这种要求可能会使一些在综合物业管理方面能力卓越,但缺乏该特定职称的潜在供应商被拒之门外,不利于选拔真正能胜任图书馆整体物业管理工作的优秀企业。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此项目中,强制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园林或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而该职称与图书馆物业管理核心职能关联不大,这构成了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限制,违反了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回复:详见问题3回复。

问题20:质疑事项 2:保洁主管具有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含高处安装、维护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事实依据:在图书馆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中,保洁主管主要负责监督和指导保洁人员完成馆内各个区域的清洁任务,如地面清洁、阅读区域整理、卫生设施清洁等基础保洁工作。即使涉及到高处清洁作业,如灯具擦拭等,通常也可借助简单的登高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的保洁人员完成,并不需要保洁主管亲自具备高处作业证。从图书馆物业管理行业的普遍实践来看,无论是大型综合性图书馆还是小型社区图书馆,在保洁主管的岗位要求中,均未将此高处作业证作为必备资质。这种脱离实际工作场景的要求,不仅增加了保洁主管岗位的入职门槛,而且可能导致具备丰富保洁管理经验但无此证书的人员失去参与机会,从而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反映出该招标要求缺乏对图书馆保洁管理实际工作的深入调研和合理考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此招标文件中对保洁主管高处作业证的要求,超出了保洁主管岗位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技能范围,构成了对潜在求职者和供应商的不合理就业限制,违反了公平就业的法律原则。此外,这种不合理要求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招标项目应当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相悖,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回复:详见问题4回复。

问题21:质疑事项 3:a. 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中级及以上暖通专业职称的得2分事实依据:通过对大量同类型图书馆物业项目招标文件的调研分析发现,在过去几年的众多项目中,极少有将暖通专业中级职称作为必备资质要求的情况。这表明在图书馆物业管理行业内,对于暖通维护人员的技能要求更多地侧重于实际操作能力和设备维护经验,而非单纯的职称评定。在实际工作中,暖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简单故障排除主要依靠维护人员的实践技能和对设备的熟悉程度。贵方单独设置此职称要求,与行业通行标准和实际工作需求严重脱节,很可能是为了排除一些在实践操作方面经验丰富但不具备该职称的潜在供应商,这种做法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选拔最适合该项目的供应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在此招标项目中,设置与行业实际需求不符的暖通专业中级职称要求,可能会误导潜在供应商认为该项目存在特定指向或不合理的筛选标准,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b. 暖通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 或人社第三方颁发的中级(四级)及以上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证”的得 2 分,本小项最多得 6 分(提供国家应急部证书查询截图或国家技能网站查询截图)事实依据:据市场实际反馈,此类证书的获取门槛相对较低,其考试内容和考核标准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持证人在实际复杂暖通设备维护工作中的能力水平。在图书馆物业管理中,暖通设备出现故障时,通常会由专业的暖通设备维修公司进行及时维修,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和简单维护工作,如滤网清洗、设备开关操作等。要求配备多名具有此类证书的人员,不仅会大幅增加人力资源成本,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人员的技能可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这种过度强调证书数量的要求,与图书馆物业管理的实际工作需求不匹配,可能存在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的嫌疑,从而排除了其他具有合理人员配置和丰富物业管理经验的潜在供应商,破坏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此招标要求中对暖通维护人员证书的过度强调,不符合图书馆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需求,违反了上述法规条款,限制了潜在供应商的平等参与权,破坏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回复:详见问题5及问题15回复。

澄清1: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详细审查中技术分部分的综合协调方案、公共设施完好率服务承诺两部分分值修改为由满分4分修改为满分5分

澄清2:企业应承担的社保约定为按最新标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227元/月。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南二楼

联系方式:0550-382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2

联系方式:0550-3519598、15385506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勇、毕玉

电 话:0550-38200020550-351959815385506369 

五、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业务提交
    2024/12/04 16:14:46
    1天1小时51分39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2/04 17:14:04
    0天0小时60分18秒

1天1小时51分39秒

0天0小时60分18秒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