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12-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取水口计量设施、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针对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水资源取用水监测类实施业绩或水资源数据采集分析评价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为4分。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的为遥测终端、超声波流量计、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闸门开度仪、雷达水位计、防雷器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属于典型智能化采购安装项目;但业绩要求限制了行业,使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无法参与项目投标。法律依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四条“限定投标人(供应商)具备××地域、××行业业绩或××指定用户或指定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或业绩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求:业绩去除水利水电相关要求,修改为智能化项目业绩。
答复: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为加强滁州市取水口监管能力实施本项目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提供取水监测点的数据采集服务、与省平台对接服务、数据整编及免费售后运维服务等,服务项目所需主要设备为计量配套设施、无软件配套。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评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相适应,未限定特定地域或特定行业业绩,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故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2:项目组人员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3、项目组成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含水文水资源类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农业水利类专业、自动化类专业、计量及仪器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2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4、项目服务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的1分(最高2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4分)。本项满分4分。事实依据: 本项目采购的为遥测终端、超声波流量计、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闸门开度仪、雷达水位计、防雷器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属于典型智能化项目。但项目组成员均要求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证书,仅限制了水利水电行业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有失公允。法律依据: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十二条“对技术人员证书的要求与项目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求:项目团队人员去除水利水电相关要求,修改为智能化项目团队资质证书要求。
答复: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为加强滁州市取水口监管能力实施本项目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提供取水监测点的数据采集服务、与省平台对接服务、数据整编及免费售后运维服务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泵站特性曲线法、水工建筑物法等多种监测方式,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要求的项目组人员评分内容与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相适应,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故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3: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事实依据:项目属于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系统设计制造及安装项目,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等六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应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系统设计制造及安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应按安徽水利厅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修改。法律依据: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官网公示的《王荣喜副厅长解读<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0 年版)》等六类示范文本>文件中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示范文本》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印发的《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文件和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基础进行编制”。请求:按照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要求,招投标文件使用按安徽水利厅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修改。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用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年版)进行编制,符合规定。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名 称:滁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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