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tccg202409-062
二、项目名称:天长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项目二期运维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捌仟元整/年(小写:378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天长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项目二期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围绕天长市现有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系统 内的 45 套微型空气站开展运维服务,同时配备数据分析人员,以提供数据分析与管控服务等。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到期后,若服务期内履约良好,经合同双方同意,在年度财政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价格不变,续签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后道裕、许桂林、张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石梁东路40号或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人:董主任、唐晓蓓,联系电话:18005509559或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天长市人民政府大楼五层5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770527。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1.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天长市石梁东路40号
联系方式:董主任、1800550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唐晓蓓、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主任、唐晓蓓
电 话:18005509559、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十、附件
1.二次报价
2.业绩一览表
0天2小时26分28秒
0天4小时27分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