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GY2024-24号,位于定远盐化工业园北沿山公路南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金顺物流公司用地红线,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北沿山公路绿化控制线(绿化控制线宽20米)。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出让面积:8924.42平方米(合13.39亩)。依据2024年第6次县规委会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4〕127号)。

宗地二:编号为GY2024-26号,位于七里塘乡S311东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农田,西至省道S311,南至大咖国际一期厂区红线,北至现状农田。宗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面积:5424.77平方米(合8.14亩)。依据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4〕159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物要求(限高

 

GY2024-24

8924.42平方米(合13.39亩)

物流仓储

≥0.6

不小于40%

不大于10%

车间、仓库、办公等辅助用房

50

挂牌

266.8

266.8

1

GY2024-26

5424.77平方米(合8.14亩)

二类工业

≥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厂房、办公等辅助用房

50

挂牌

44.6

44.6

1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8、《投资建设协议》。

、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上述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参加竞买人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定远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二)报名和报价期限

1、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日9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时。

2、至报名截止当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缴纳竞买保证金、资料齐全的竞买人,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报名截止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参加竞买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进行报价活动。

3、报名地点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出让监管股。

4、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5、出让成交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公布,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竣工约定

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竞得人须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如不能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要求的,七里塘乡政府牵头负责责令土地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七里塘乡政府按照竞得人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予以追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督促竞得人履行协议相关约定。

(二)定远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七里塘乡政府负责地块上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土地成交后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等相关工作。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号:188760221501            

竞买保证金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竞买保证金户三: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号:934009010033516148

竞买保证金账户四: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号:12136001040004231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1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远县林业局)
    业务提交
    2024/10/11 09:47:51
    0天0小时1分5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0/11 09:51:05
    0天0小时4分14秒

0天0小时1分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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