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丰乐大道东侧、月季路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06GB00088;
第2号宗地位于南谯新区二横路与沿湖路围合区域,宗地号:341103100007GB00274;
第3号宗地位于南谯新区文慧路与浦园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100007GB00273;
第4号宗地位于乌衣镇滁阳路与二郎湖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15GB00374;
第5号宗地位于乌衣镇洪武路与礼贤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3011015GB00384;
第6号宗地位于新安江路与杭州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3009005GB00051;
第7号宗地位于洪武路与永乐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106008GB00084;
第8号宗地位于徽州路与扬子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4GB00028;
第9号宗地位于凤凰山路与滁河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341102013003GB00075;
第10号宗地位于梅公路与仙居街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2009006GB00139。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内容 |
出让宗地面积 |
规 划 用 途、指 标 |
出让 |
出让起始价 |
竞买保 |
|||||
平方米 |
折合亩 |
用 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
建筑层数 |
||||
1 |
46784 |
70.18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4-1.8 |
≥35% |
≤30% |
住宅60米 |
70 |
29474 |
5895 |
2 |
73444 |
110.17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2-2.2 |
≥35% |
≤28% |
80米 |
70 |
24237 |
4848 |
3 |
87966 |
131.95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2-2.2 |
≥35% |
≤28% |
80米 |
70 |
29029 |
5806 |
4 |
4033 |
6.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充电站类) |
≤0.5 |
≥20% |
≤50% |
12米 |
40 |
1816 |
364 |
5 |
86497 |
129.75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6-2.0 |
≥35% |
≤30% |
100米 |
70 |
28544 |
5709 |
6 |
13855 |
20.78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6-2.0 |
≥35% |
≤25% |
80米 |
70 |
7274 |
1455 |
7 |
51114 |
76.67 |
商业、商务金融 |
1.1-3.0 |
≥15% |
≤45% |
100米 |
40 |
26836 |
5368 |
8 |
39825 |
59.74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6-2.0 |
≥35% |
≤30% |
60米 |
70 |
21506 |
4302 |
9 |
71902 |
107.85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2-1.6 |
≥35% |
≤30% |
60米(沿凤凰山路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
70 |
29121 |
5825 |
10 |
72595 |
108.89 |
二类城镇住宅、商业 |
1.0-1.8 |
≥35% |
≤22% |
80米 |
70 |
38113 |
7623 |
二、竞买人资格
以上宗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违约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时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朱树风、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 址 :http://zrzyghj.chuzhou.gov.cn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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