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qjcq202405-002-01
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
一、竞价标的物:
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共计一个标段,主要拆除建筑物概况:拆除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7841.81㎡。其中:砖混结构7610.67㎡,砖木结构6312.37㎡,彩钢瓦顶结构327.34㎡,棚结构3591.43㎡(处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同时约定:
(1)拆除范围仅限上述17841.81㎡建筑面积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且±0.00(本栋建筑物室内地坪面)以上部分。
(2)上述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场区室外地坪、道路砼及硬化,围墙等部分)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竞得人不得进行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室外地坪、道路砼及硬化,围墙等)的拆除,竞得人也不得进行室外自然地坪以下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
1、本项目拆除过程及完成后需确保围墙功能完好,否则需进行无偿修复至完好。拆除的所有建筑垃圾及其建筑钢筋等材料(除变压器,电缆,型钢行车、轨道及行车梁,机械设备、监控等)归中标人所有并自行处置,有关废渣等清运、卫生、城管、环保、安全、保护等工作、广告及围挡及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标的物的现状具体以竞价人现场实际查看为准。
2、需拆除场区约定范围外的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0.00以下基础、构筑物及地坪、道路、围墙)和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电缆,型钢行车、轨道及行车梁,机械设备、监控、等)均不予拆除(由处置单位另行处置)。
3、最终面积以测绘单位的测绘面积为准。
4、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参与竞价,相关风险均包括在成交价款中。因未勘查现场,造成的所有风险和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5、对标的物的现状及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测算并综合考虑竞价。成交价款即为合同价款,发生的相应风险及亏损等均与处置单位及代理机构无关。
6、工期:7日历天;因项目进度需要提前完成的,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进度管理要求且不增加相关费用。
招标人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开始拆除的时间,竞价人需充分考虑其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并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因招标人提供拆除条件的原因而向招标人进行费用索赔,招标人不接受竞价人任何的增加费用的要求。
二、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本项目仅接受符合要求企业竞价):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中标后提供原件)
2、企业具有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提供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和建造师安全证);
3、需提供一项面积 10000 平米及以上的拆除业绩;(中标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4、竞得人必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竞得人需提供一份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联系方式、身份证及人员证书复印件。竞得人在施工期间未经处置单位同意,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中标后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拍价:25元/㎡,计446045.25元/17841.81平方米;
保证金:9.0万元;
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5月20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
竞价保证金金额:9.0万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1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扬尘及环保保证金10万元及拆除全款,竞得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日历天内分别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全椒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全椒支行
账 号:12133001040013482
(缴纳时必须备注: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除款、履约保证金、扬尘保证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扬尘及环保保证金和拆除全款,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注意:
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扬尘及环保保证金和拆除全款,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竞价成功后必须以竞得人单位名称签订合同,不得更换或以其他单位代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以上1-5条相关材料。竞价人中标后必须将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5月22日12时前提供至处置单位,由处置单位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福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 5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各竞得人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1、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福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处置单位联系。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交易公告、竞价须知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福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项目单位不承担因竞价人未勘察或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的所有风险和损失。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 5 分钟时, 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
八:重大事项披露:
1、工期要求
1.1拆除工期按招标公告规定执行。因征收工作出现特殊原因导致该地块不拆迁、减少拆迁范围或延迟交付被征收房屋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索要补偿(竞得人自行考虑风险)。竞得人在得到上级通知确认该地块不予拆除时,此合同立即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竞得人应在十日内结清已拆除的合同款项,退还尚未拆除的合同款项(无息)。
1.2工作组移交的拆除房屋自交付房屋钥匙后,其中具备整户拆除条件的,在2个日历天内必须整户拆除;不具备整户拆除条件的,自交付房屋钥匙后1日内必须将门窗和房屋屋顶拆除,在条件允许时再整体拆除;建筑物拆除完成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建筑垃圾并在7小时内转运完毕,竞得人必须在最后一户房屋拆除后 7 个日历天内达到场平地清的要求。
1.3 工作组将被拆房屋交付给竞得人后,竞得人要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要求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按工期或项目单位要求清运出现场。
1.4房屋逾期未拆除或垃圾未清运完毕,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违约,违约金按10000元/天计算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合同价款的收取:竞得人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前需将合同价款全部交纳至处置单位指定账户。面积以测绘单位的测绘面积为准,实际结算价款按照最终面积计算,多退少补(均无息)。拆除单价(合同价款除以成交面积,保留两位小数)不调整。
3.本项目拆除为粉碎性拆除。
4.本项目中的竞价人均为企业。
九、施工要求
1、本项目全部采用机械拆除,禁止人工拆除。单户交钥匙后 2 日内必须拆除,无不正当理由不拆除的,违约金按 10000 元/天计算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拆除建(构)筑物时,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人身、财产等安全;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以及施工前,应主动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手续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施工须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不少于四次洒水。拆除地块附近有居民区、沿路的,需设置临时硬质围挡,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且需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如相关部门有另行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建筑物拆除完成后,需在2小时内覆盖并在7小时内转运完毕,若超期转运或未覆盖的,每次需按照2000元支付违约金。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项目单位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施工车辆离场需向项目单位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垃圾清运、覆盖及围挡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及围挡张贴的公益广告如遭到损坏由竞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
3、竞得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日签到,保证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否则按1000元/次/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项目单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许可范围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等材料(除变压器,电缆,型钢行车、轨道及行车梁,机械设备、监控等)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保证旧材料依法处置或使用,不得违反规定用于建设施工等。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取消乙方在全椒县的所有拆除工程的竞标资格。
5、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6、竞得人必须规范拆除行为,依法、持证拆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暴力手段拆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将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等法律责任。
7、竞得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劳动保护措施,必须按照规定给参与本工程所有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赔偿等法律责任。
8、竞得人需按照合同规定将建筑垃圾清运、防尘覆盖以及围档做好,如不能完全履约,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另择第三方完成,已收取的拆除费用不予退还。
9、竞得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项目单位要求进行拆除并达到场平地清,无论竞得人采取何种机械和措施进行拆除,所有机械设备费用、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竞得人应认真组织施工,注意安全,现场拆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工地周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等有效警示标志和安全防范措施,若发生一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健全拆迁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等,自觉主动接受项目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12、如属于政府要求强拆、助拆的范围,乙方须无偿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强拆、助拆,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移交前的完整性,拆除过程中任何物件及附属物丢失等,均与项目单位无关,项目单位概不负责。
14、竞得人应对参加的所有人员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竞得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竞得人的作业人员和设备因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在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特别强调:
1、拆除工地必须采取连续封闭围挡,施工措施需符合相关(建设、环保、城管)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过程需确保安全文明、环保、卫生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2、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实行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湿法作业,确保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3、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4、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符合城管要求;
5、治理扬尘管控公示牌:竞得人需在施工现成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管控措施、管控时间。
7、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福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处置单位联系。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处置单位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等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4、请竞价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将没收竞价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请竞价人谨慎操作。
5、本文所指的项目单位、处置单位、招标人均为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成付、张勇
联系电话:18955050635、18055055155
代理公司:梅红蓉 联系电话:18856975158
处置单位: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公司:安徽福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8日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竞价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竞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竞价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竞价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7、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七、竞价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竞价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项目单位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项目单位违约处罚;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 7 日内办理完成原在建(中标)工程建造师的变更手续。
十三、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四、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 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项目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合同书格式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 法律 、 法 规,结合《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内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
中国希望集团全椒希望公司地块拆除项目(重新)共计一个标段,主要拆除建筑物概况:拆除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7841.81㎡。其中:砖混结构7610.67㎡,砖木结构6312.37㎡,彩钢瓦顶结构327.34㎡,棚结构3591.43㎡(处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同时约定:
(1)拆除范围仅限上述17841.81㎡建筑面积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且±0.00(本栋建筑物室内地坪面)以上部分。
(2)上述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场区室外地坪、道路砼及硬化,围墙等部分)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竞得人不得进行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室外地坪、道路砼及硬化,围墙等)的拆除,竞得人也不得进行室外自然地坪以下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
2、工程地点:全椒县境内
3、招标方式:公开竞拍
4.项目单位不保证被拆除房屋交付前的完整性,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合同价款及保证金支付
1、合同价款为 (含税价)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合同价款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最终面积以测绘单位的测绘面积为准,实际结算价款按照最终面积计算,多退少补(均无息)。拆除单价(合同价款除以最终面积,保留两位小数)。项目拆除后的材料归乙方所有。
2、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扬尘及环保保证金10万元,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拆除期限及要求
1、甲方或项目工作组移交的拆除房屋自交付房屋钥匙后,其中具备整户拆除条
件的,在 2 个日历天内必须整户拆除;不具备整户拆除条件的,自交付房屋钥匙后 1日内必须将门窗和房屋屋顶拆除,在条件允许时再整体拆除。乙方必须在最后一户房屋拆除后 7 个日历天内达到场平地清的要求。
2、乙方在按照上述期限拆除房屋后,同时需将产生建筑垃圾按要求立即清运出现场。
3、本项目拆除方式为粉碎性拆除。
4、本项目要求拆除项目范围内±0.00上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甲方或招标公告中明确不属于拆除范围的除外。
5、工期:7日历天;因项目进度需要提前完成的,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进度管理要求且不增加相关费用。
招标人暂无法确定具体开始拆除的时间, 竞价人需充分考虑其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并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因招标人提供拆除条件的原因而向招标人进行费用索赔,招标人不接受竞价人任何的增加费用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安全及要求
1、本次项目全部采用机械拆除,禁止人工拆除。单户交钥匙后 2 日内必须拆除,无正当理由不拆除的,违约金按 10000 元/天计算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拆除建(构)筑物时,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安全;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以及施工前,应主动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手续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施工须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持续湿法作业,进行防尘覆盖、一天须有不少于四次
洒水。拆除地块附近有居民区、沿路的,需设置临时围挡,围档高度不低于 2.5 米且需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如相关部门有另行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建筑物拆除完成后,需在 2 小时内覆盖且在 7 小时内转运完毕,若超期转运或未覆盖的,每次按照 2000 元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拆除机械进场后须向甲方上报车辆车型及车牌号,施工车辆离场需向甲方报备,场地内的拆除机械须于半小时内随叫随到。垃圾清运、覆盖及围挡张贴符合创城要求的公益广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围挡及围挡张贴的公益广告如遭到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
4、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日签到,保证日工作时间不少于 8 小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否则按 1000 元/次/人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拆除后的材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保证旧材料依法处置或使用,不得违反规定用于建设等。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取消乙方在全椒县的所有拆除工程的竞标资格。
6、乙方必须规范拆除行为,依法、持证拆除,切实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
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暴力手段拆除。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等,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劳动保护措施,必须按照规定给所有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等法律责任。
8、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建筑垃圾清运、防尘覆盖以及围档做好,如不能完全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择第三方完成,已收取的拆除费用不予退还。
9、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达到场平地清,无论乙方采
取何种机械和措施进行拆除,所有机械设备费用、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乙方应认真组织施工,注意安全,现场拆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工地周
围必须设置安全线、安全网等有效警示标志和安全防范措施,若发生一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1、乙方按要求健全拆迁日志、台帐、会议纪要、安全资料等,自觉主动接受甲
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12、如属于政府要求强拆、助拆的范围,乙方须无偿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强拆、助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甲方不保证被拆除房屋移交前的完整性,拆除过程中任何物件及附属物丢失等,均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在拆除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特别合同义务
1、拆除工地必须采取连续封闭硬质围挡;
2、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实行“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湿法作业,
确保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3、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措施,直至达
到环保部门要求;
4、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
5、治理扬尘管控公示牌:乙方需在施工现成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明确
责任单位、责任人、管控措施、管控时间;
6、拆除过程严管严控:
(1)机械拆除必须辅以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2)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
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
(3)拆迁现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保证运输车辆不
带泥土出场;
(4)乙方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
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凌空抛洒,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7、施工现场需满足扬尘污染 6 个 100%,具体要求为:
(1)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
(2)出入车辆 100%冲洗;
(3)拆除工地 100%湿法作业;
(4)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5)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
(6)物料堆放 100%覆盖。
六、甲、乙双方责任
1、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2、进场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拆除实施方案、安全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因乙方安全员擅自离开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赔偿等法律责任外,
乙方应按照 1 万至 5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乙方应按照 1 万元的标准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施工要求湿法作业,要符合扬尘的相关规定要求,不按规定施工,未达到扬尘
防治标准,每发现一次甲方将从扬尘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若发生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每发生一次,甲方从扬尘防治保证金扣除5000元,扣完为止。若甲方被处罚金,将从乙方扬尘防治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6、施工过程中对水、暖、电、汽、煤气、化学等地上地下设施及管线的隔离点,
应采取专项防护隔离措施,并报甲方进行备案,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乙方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
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经妥善处置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8、不予认可面积的房屋,住户自行拆除的,乙方可以要求拆迁工作小组出具证明
材料,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从总拆除面积中予以扣除。
9、因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拆除设备和材料的丢失、毁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甲方按照现场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工
作,不得野蛮施工,除因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外,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甲乙双方除按照本合同上述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应当按照以下约
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完成合同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
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照乙方安排的施工进度,如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的人员、机械设备配置不能
达到工作进度及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机械设备,乙方不更换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房屋逾期未拆除或垃圾未清运完毕,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违约,违约金按10000 元/天计算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或怠于
履行本合同的,经催告后仍不能有效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另一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仍应依法赔偿。
5、因征收工作出现特殊原因导致该地块不拆迁或延迟交付被征收房屋的,乙方自
愿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索要赔偿、补偿。乙方在得到上级通知时该地块不予拆除时,本合同立即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在十日内结清已拆除的合同款项(无息),退还尚未拆除的合同款项。
八、附则
1、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均可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
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
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及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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