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06-025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7410时至2024年75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7410时至2024年75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共一个标段;本次竞价标的物位于滁州市明湖公园内7号驿站。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标的物基本情况: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建筑面积约297㎡,1楼1层,标的物周边场地空间面积约400㎡,其他拓展场地空间结合经营需要统一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招租人书面同意)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勘查现场联系人:吴殿苇   联系电话:13777707422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竞得人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处以违约金或诉诸法律。

3、请竞租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价须知等内容,进行合理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请竞租人谨慎操作。

4、本次招租标的物为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项目,本标的物用于餐饮使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用途,标的物禁止经营其他业务,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视竞得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房屋装饰装修情况:屋顶为灰色金属复合屋面,外墙面为仿木色干挂纤维水泥板(KTC)外墙、玻璃幕墙、仿木色铝合金装饰格栅,门窗为断桥铝合金窗,内地面为地板砖,内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石膏吊顶乳胶漆。

标的物内部设施:有排水、排污无燃气需竞人自行考察标的物内部设施情况,竞价人成交后视为已勘察了解标的物,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期竞得人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及设备完善,招租人不提供相关装修及设备。租赁期间,竞得人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和原有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原有设备,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以及设备损坏等,由竞得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租人无关。

6、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7、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租人处,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滁州市明湖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路支行

银行账号:34050110116000000467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项目年租金。

8、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及缴纳时间

履约保证金金额:年租金*10%

形式:银行转账;

缴纳时间: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租人处。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且竞得人无违约、无设施设备损坏、无拖欠应付款项等情况,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有设备丢失或损坏按市值折旧在履约证金中直接扣除。

9、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竞得人,在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

10、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招租方、竞得人办理完成交接手续的时间为准。

三、租金起租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起租价格:70000.00元/年;

竞价保证金:1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营业总额超出50万元部分的8%。

租赁年限:五年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 2024年74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  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租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39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招租项目”(可简写)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 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 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在租赁期内,因宏观规划调整、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发展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 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 折价收购,特此说明。本次出租的房屋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4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成交,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 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售)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 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作出裁判的。

8)本竞价须知由出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代理费:

本次竞价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韦 电话:0550-3519590、18005501210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

出租方:滁州市明湖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办人:吴殿苇  电话:13777707422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明湖公园内5#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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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未知
    业务提交
    2024/06/24 15:17:58
    0天1小时44分46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6/24 15:30:57
    0天0小时13分59秒

0天1小时44分46秒

0天0小时13分59秒

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项目交易公告.pdf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滁州市明湖公园7号驿站商业用房项目合同.docx
竞价须知.doc
标的物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