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合站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07-044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沥青拌合站:位于天长市,1、设备名称:沥青拌合站;型号:TITAN4000型;数量1台;2、设备配置:TITAN4000 型沥青拌和楼1座,基础式上料斗5个,烧燃油炉1座,50 吨沥青加热罐(带搅拌器)6个,50吨重油罐2个,主机配 0B3000型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烧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除尘加湿装置1台,振动筛等(详见交付清单明细)。
装载机1台,5T。
(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2、租赁期限:租期5年,从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万元。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款后使用,每年缴费一次。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15万元,退租时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沥青拌合站及配置、装载机等能够正常使用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完好无损,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金每年一付,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 xxxx项目租金。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租赁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护好房屋设施及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设备损坏等,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造成的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缴纳。如水电需单独开户,由承租方自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开户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出租方给予配合。具体情况由承租方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6、加工生产过程中涉及原材料(石料、沥青、矿粉等)、油料(重油等)及水、电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备维护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开票税点。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起租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起租价:147万元/年,保证金:15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费5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0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沥青拌合站”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3、其他特殊说明: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拆迁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赁费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 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 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成交,竞价结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5)拌合站租赁期内,甲方拥有该站所有权,乙方拥有该站独家使用权,因乙方原因导致风险(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盗及承租方人为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本次出租单位为滁州市大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后期签订合同与天长市环江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思敏 电话:0550-3519516、18712012204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出租单位:滁州市大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献之 电话:15385088001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环滁西路222号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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