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农科院3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08-008

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定于202481910时至2024820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滁州市农科院3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81910时至2024820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

滁州市农科院3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3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4号,建筑面积为31.65平方米,楼层为一层,混合结构,水电设施齐全,评估价32280.00/年,租赁期为3年,3年合计96840元;

2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6号,建筑面积为31.65平方米,楼层为一层,混合结构,水电设施齐全,评估价32280.00/年,租赁期为3年,3年合计96840元;

3号标的物:滁州市丰乐大道674号,建筑面积为396.22平方米,楼层为一层,混合结构,水电设施齐全,评估价190188.00/年,租赁期为3年,3年合计570564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金额:1号、2号标的物各1万元,3号标的物5万元,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

4、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租。

6、履约保证金:1号、2号标的物各1万元,3号标的物5万元,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缴纳,缴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8、本项目无免费装修期,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9、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价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4号;竞价起始价32280.00/3年合计96840;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2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6号;竞价起始价32280.00/3年合计96840;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3号标的物:滁州市丰乐大道674号;竞价起始价190188.00/3年合计570564;保证金:190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4819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价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价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缴纳至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滁州市农科院3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X)标的物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4号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40

2号标的物滁州市凤凰西路506号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41

3号标的物滁州市丰乐大道674号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42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农科院3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X)标的物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④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816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及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7.本次竞价项目由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共计2000元,1号、2号标的物各500元,3号标的物1000,由各个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8.本项目标的物租期到期时间为2024831日,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人通知为准。竞得人竞价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翟培军   13605504369

联系地址:滁州市天长路98

代理公司: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项兰 025-58474077  18761619574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85号理想城021505

 

招租人:滁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代理公司: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86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南京名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08/06 17:21:25
    0天0小时1分29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8/06 17:33:39
    0天0小时13分14秒

0天0小时1分29秒

0天0小时13分14秒

2号标的物-凤凰西路506号房屋照片.jpg
1号标的物-凤凰西路504号房屋照片.jpg
竞价公告.doc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标的物介绍.pdf
3号标的物-丰乐大道674号房屋照片.jpg
竟价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