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竞价项目(第一批)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202408-002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4年81910时至2024年820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竞价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出售,约5万吨,具体重量以过磅的实际重量为准(注:以上数量为估算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请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慎重决定竞价行为,自行考虑其风险,出售单位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标的物以现状实物移交,竞买成交后,石料加工筛分、装、卸、安全、运输、环保、看护、复垦复垦厚度不小于35厘米、破损道路维修恢复原状、废弃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

三、出售价格及加价幅度:

评估价为:68/吨;起始价为:68/吨,保证金为200000.00元,加价幅度:1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2000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819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7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竞价项目(第一批)”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代理费5000元,由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19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出售单位联系。

七、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24年81910时至2024年820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需将成交价款汇入滁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名:成交后另行通知

行:成交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处置物(砂石)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主动与出售单位签定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售方有权对外重新竞价。

3、合同签订前向出售单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1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出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竞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全晨曦

联系电话:0550-3831128

出售单位:滁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晓东

联系电话:0550-2182876

2024年89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08/09 15:02:35
    0天0小时3分15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8/09 17:15:13
    0天2小时13分38秒

0天0小时3分15秒

0天2小时13分38秒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竞价项目(第一批)竞价须知.pdf
南谯区沙河镇草王村临时堆场砂石竞价项目(第一批)竞价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