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qjcq202408-011

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日10时2024年9月3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9月2日10时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本次招租共有1个标的物,标的物用途仅限于用作办公使用;

标的物: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位于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东侧(南屏山森林公园西入口往东约100米),总楼层3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10平方米,总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900平方米。

注:本次招租不包含标的物院内的所有盆栽。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156240元/3年(52080元/年),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92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53

转账时备注: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保证金。

2)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2000元,由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9月210时2024年9月3日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标的物用途仅限于用作办公,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扰民、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重点防火单位消防要求禁止的项目、非法等业务,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无息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禁止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具体房屋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6.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相关开户费、使用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 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具体情况由竞租人自行现场勘查。

7.租赁期限3年

8.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一年一付,年租金不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需足额缴纳第一年租金,具体按招租方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另行通知;账号:另行通知;开户行:另行通知。备注: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租金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1年*10%,履约保证金在成交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承租人如因有违约情形的,招租人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如成交人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成交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系统操作注意事项:潜在竞租人进入系统前请先将安徽省主体库维护信息完善成功,方能进入系统。潜在竞租人须在20249210时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的缴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竞租人承担。(建议提前报名,方便熟悉操作竞价系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竞价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4.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成交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成交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6.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同时,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7.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9.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伟伟

电话:15178480762

联系地址:全椒县颐高人才公寓1605-1607室

招租人: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站长

电话:15855025833

联系地址:全椒县襄河镇南岳东路15号

 

2024年8月20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08/20 10:23:58
    0天0小时17分20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08/20 14:32:34
    0天4小时9分36秒

0天0小时17分20秒

0天4小时9分36秒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竞价须知.pdf
(竞价公告)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原办公楼(含附属用房)对外招租项目.pdf
房屋图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