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qjcq202410-010
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 2024年 10月28日10时至 2024年 10 月 29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4年 10 月 29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3.95平方米。一标段建筑面积约为:87.19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为:87.19平方米;三标段建筑面积约为:87.19平方米;四标段建筑面积约为:42.38平方米。本项目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鑫蕊土菜馆旁),本次招租共4个标的物(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面积和房屋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重大事项披露:
1、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本标的物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用于餐饮使用。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拟出租房产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占道经营等经营项目且消防通道必须保留、上级部门禁止经营的物品及非法项目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3、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五年。先付后租。自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第1年租金*10%(即成交价*10%)如承租人无违约,合同结束时退还。另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不得破坏经营时的装修样貌,否则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标的起租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竞租起租价:
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3.95平方米,租赁期:五年, 标的起租价:326442元/5年 。
一标段起租价: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东起第一间第二间,建筑面积约:87.19平方米,租赁期:五年, 标的起租价:93642元/5年;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标段起租价: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东起第三间第四间,建筑面积约:87.19平方米,租赁期:五年, 标的起租价:93642元/5年;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三标段起租价: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东起第五间第六间,建筑面积约:87.19平方米,租赁期:五年, 标的起租价:93642元/5年;保证金为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标段起租价: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东起第七间,建筑面积约:42.38平方米,租赁期:五年, 标的起租价:45516元/5年;保证金为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代理费为每个标段3000元;上述费用由承租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6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一标段”保证金。
二标段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64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二标段”保证金。
三标段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6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三标段”保证金。
四标段保证金账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四标段”保证金。
b)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个日历天内分2笔汇入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
履约金账号:
收款单位:全椒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12133001040019414
租金账号:
收款单位:全椒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12133001040019414
缴纳时必须备注: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一标段或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二标段或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三标段或全椒县襄河镇襄水东路178号汪塘小区10幢商铺对外租赁项目第四标段履约保证金/租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县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丰 联系方式:13637002551
联系地址: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9楼922
招租单位: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昊 联系方式:18755057878
联系地址:全椒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2024 年10月18日
0天0小时14分1秒
0天0小时19分2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