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来安县新安镇永阳东路246号1#仓库仓储用房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202411-003
招租人来安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一标段:1#仓库一层面积约1233.96㎡,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标段:1#仓库二层面积约 1233.96㎡,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4、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
第一标段:1#仓库一层,租赁期为五年,起租价格:552000.00 元/5 年(110400.00 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5。
第二标段:1#仓库二层,租赁期为五年,起租价格:380000.00 元/5 年(76000.00 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年租金=竞得人的成交价/5。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1000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11月25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一标段:(一标段项目编号:czlacq202411-003-01 )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65
二标段:(二标段项目编号:czlacq202411-003-02 )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09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来安县新安镇永阳东路246号1#仓库仓储用房招租项目第x标段”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注意:1、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一标段代理费1100元,二标段代理费1000元,由竞得人在项目结束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全胜、熊玉婷 13855085560、15178421761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该房屋用途为仓储或我公司允许进入的非生产加工行业,禁止有产生污废气味的气、水、物、噪音等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业进驻。具体情况由竞租人以现场实际勘察内容为准。
2、租期五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以后每年的房租在上一年度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的房屋租金,到期后重新招租,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玉婷
电话:15178421761
联系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702室
招租人:来安县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全胜
电话:13855085560
联系地址:来安县政务服务大楼20楼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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