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411-004
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8):老食品厂大门南侧从北到南第1间(原楼梯间)(华诚信息咨询店)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10㎡,起拍价:17550.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2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1):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1、2间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68㎡,起拍价:132600.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整倍数。
3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2):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1、2间后尾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25㎡,起拍价:13125.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4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9):老食品厂大门南侧从北到南第3、4间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68㎡,起拍价:132600.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整倍数。
5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5):老食品厂大门南侧从北到南第3、4间后尾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25㎡,起拍价:13125.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6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4):曲阳路西侧老食品厂门面房楼上第2层(8间)(摄影店)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433㎡,起拍价:127302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整倍数。
7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7):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3间(海燕衣服店)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34㎡,起拍价:663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8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6):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4间(酱鸭店)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34㎡,起拍价:663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9号标的物(标的编号:czdycq202411-004-03):老食品厂院内1层(衣服作坊)三年租赁经营权,建筑面积约为140㎡,起拍价:44100元/三年;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人应按竞买公告约定的用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买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3、竞拍前不再组织勘查现场,对标的物有竞拍意向的承租户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
4、租赁期限:三年,先付款后使用,房租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到代理公司签领《成交确认书》,缴纳约定的代理费。凭《成交确认书》3天内到委托人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将第一年房租及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成交租金/12*3个月)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房租和第三年房租均在上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房租(一次性付齐一年房租)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5、代理服务费:每个标的物2000元。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汇入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6、本次招租标的物用途不得用于噪音、扰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销售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7、本次招租标的物出现房屋漏水、门窗损坏等情况,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维修。买受人(承租人)须合法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税金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买受人(承租人)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买受人(承租人)承租期内须注意消防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8、买受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9、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经营,因承租人经营造成邻里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10、原承租人仍竞得原承租门面房租赁权,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11、原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门面房租赁权,须在本次招租成交后十五日内搬迁完毕并将承租门面房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原门面房的装璜、装修由原承租人自行带走或拆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与新的承租户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与代理公司无关。
12、拍租成交,招租单位与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交割标的物。并签订《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新的租期是以门面房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3、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租的商铺交还给招租单位(业主),招租单位(业主)退还给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并不予任何补偿。
14、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应按时交出门面房,逾期业主以原房租金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5、其它约定事项以《定远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3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成交租金/12*3个月)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X号标的物),并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局,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租金,视为自动放弃,我司有权重新组织竞标。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93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396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07
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09
5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28
6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29
7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32
8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35
9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43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X号标的物)”(可简写)保证金。注意:
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单位联系。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售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须知由出租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陈星辰 0550-4881051
招租单位:曹蓓蓓 18018022270
招租单位: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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