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412-019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511310时至2025114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对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11310时至20251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标的物: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位于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本次出售房屋面积4173.17平方米,共35套房屋,混合结构,六层,评估价20842403.00元。

本次出售个标的物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移交,竞买人须自行去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后,自行判断能否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价后,表明竞买人已充分掌握本次出让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出让人及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建成时间为2008年,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土地出让系数0.23042742(土地出让金全部由竞得人支付),产权归属滁州市水利局且房产无任何抵押。

3.竞得人没有按要求期限内签订房屋出售合同或支付成交价款,出让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买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竞价成交,必须按相关要求内容执行。

4.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转让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出让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让人、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出售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出售起始价20842403.00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出售价格=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保证金纳及出售

竞价保证金:50.00万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511310时前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7

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标的物转让过户完成后,经出让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代理公司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竞得人购房款需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缴滁州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账号名称:滁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313002129300026461-000117001

转账时备注: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购房款。

注意:①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

2.如是企业法人的,供应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可明确查询时间段、查询方式等)。

3.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价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水利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4、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售单位签订房屋出售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出售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由竞价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标的物按现状出售竞价人。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水利局和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移交标的物时间以甲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出让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6)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7)本项目本次代理服务费5000.00元滁州市水利局支付给代理公司。

8)提供的房屋现场照片仅供参考,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9)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须知。

10)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需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售人及代理机构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11)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作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公告由出售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出售单位:滁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13855007776       

代理公司: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庆永、彭蕾、戈静

联系电话:0550-302309915212199034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4/12/23 17:47:22
    0天0小时42分0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2/24 08:15:21
    0天14小时28分59秒

0天0小时42分0秒

0天14小时28分59秒

出售合同.doc
竞价须知.doc
标的物介绍.doc
滁州市天长东路422号水利局宿舍23幢住宅楼出售项目竞价公告.pdf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