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池河镇中药材苗木基地林木出售项目(三次)
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412-005
定远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起拍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约16540棵臭橘出售,起拍价:1.8元/棵,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加价幅度:0.1元或其整数倍。
2号标的物:约495936棵银杏出售,起拍价:0.8元/棵,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加价幅度:0.1元或其整数倍。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物以现状实物移交,此次出售林木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成交人自理。
2、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如成交者没有按要求交清全部价款,出让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让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如因成交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出让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竞价人在竞价时须充分考虑各风险因素。本次出售的林木建议潜在竞价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对现状标的物的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5、成交人须于2025年2月24日前完成采伐;包括树木开挖、清理外运、让出场地等内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树木或木材无偿归甲方所有。
6、价款支付方式:各标的物成交人须在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将中标价款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标价款计算方式为:公告中标的物所示数量*中标单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标的物具体数量由出让方及成交人共同确认,如少于本公告中的数量,出让方依据中标单价退还相应价款,如多于本公告中的数量,成交人依据中标单价向出让方补齐相应价款。
三、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809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81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池河镇中药材苗木基地林木出售项目(三次)x标的物”保证金。
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成交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三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标的物,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17时00分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让单位联系。(竞买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看样,以实际情况为准,若竞买人不参加现场看样,成交后标的物出现任何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止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让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出让单位交清全部价款及签订出让合同(具体账户、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单位和代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出售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出售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单位和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资质要求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竞价款的,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让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成交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成交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单位和代理公司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让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让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周 工 13805504017
出让单位:孙向民 1396563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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