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范岗乡伏塘水库及宋东水库新增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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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定远县范岗乡伏塘水库及宋东水库新增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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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2020BTWNJ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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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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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0年4月 20 日 9:00始至2020年 5 月7 日 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0年 4月20日9:00始至2020年 5月8日10:00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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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
流转标的 |
位置 |
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流转年限 |
租金底价(万元每年每亩)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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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范岗乡伏塘水库及宋东水库新增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 |
位于定远县范岗乡伏塘水库及宋东水库,以水库面新增耕地复垦面积为界线,面积约500亩 |
约500 |
农业生产 |
租期:十年 |
0.03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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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标的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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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一)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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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租赁标的,就租赁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租赁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租赁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土地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土地必须由受让方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让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 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特别说明:标的物上不得搭建任何构筑物、建筑物、简易房等;受让方需爱护使用标的物,不得造成标的物损坏,若有损坏,到期修复或按价赔偿。 (八)本次租赁采取以亩为单位竞价,本次竞价单价乘以实际亩数为本项目签订合同总价。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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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租金支付方式 |
中标过后第一年至第二年租金在签合同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至第五年租金在第二年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第六年至第七年租金在第五年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第八年至第十年租金在第七年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实际支付租金为最后中标价为准);履约保证金与租金一并支付。成交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受让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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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同等价格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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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1)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账号:175217052924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须在附言中注明:“定远县范岗乡伏塘水库及宋东水库新增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备案后方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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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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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登记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10元每年每亩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交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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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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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流转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水面经营权流转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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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其他 |
(一)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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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 肖成峰 、姜工 联系电话:13955037501、1515502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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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安主任,联系电话:0550-4288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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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51-66223830 |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具体情况请见http://www.aha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