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入库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yqt202408-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琅琊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入库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一: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具有党政机关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依据和理由:依据滁发〔2019〕18号文件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技术较为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设置的企业业绩、奖项一般不超过2个,特殊或技术较为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经项目单位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专家会商后,可适当增加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奖项1至2个。而该项目要求业绩5个才能达到满分标准,超出相关规。另食材配送,并不属于技术复杂或情况特殊的项目。
回复一: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食材配送具有党政机关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备案或公共资源交易网页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时间为准;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上传,检验电子标书。
问题二:关于“投标人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师》证书”此要求。当下很多正规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同类别证书,只要求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颁发的证书,限制了投标人的资格,同样是正规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证书且颁发机构网站可查,是否认为有效?
回复二: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方培训机、餐饮行业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证书,需要证书及培训记录或者考试截图或继续教育学时或发证机关的网站截图证,予以证明,否则无效。
问题三:投标供应商业绩具有党政机关食堂、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要求业绩数量过多,根据滁州相关项目招标要求业绩打分最多2个,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修改为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回复三:详见问题一回复。
问题四:人员配备中投标人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且具有健康证得1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师》证书,且具有健康证得得1分。经市场调查人社部门并没有此项证书颁发,人社部门委托也没有第三方颁发,建议删除证书颁发的机构要求。
回复四:详见问题二回复。
问题五:认证证书中生鲜农产品配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了解此项证书名为生鲜农产品配送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评价证书,我公司为此项证书是否认可?
回复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配送能力以投标人名称自有(或租赁)箱式冷链(藏)车辆,每台得1分;合计最高不超4分。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及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租赁车辆无法体现配送能力,且租赁合同的真实性无法判断。建议以投标人自有车辆作为依据。
回复六:按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8时间00分变更为2024年09月09日08时间00分
澄清二: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任意节点内,均予以认可。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滁州市来安路102号
联系方式:姚俊13635501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云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紫薇南路中石化加油气站东侧办公楼3F
联系方式:赵忠阳1315508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俊、赵忠阳
电 话:13635501186、13155088000
0天0小时15分24秒
0天1小时52分1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