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LDJAE-G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库房整治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关于代理机构的信息内容全部删除;
2.招标文件原申领邮箱“444762014@qq.com”现修改为:“956987531@qq.com”;原申领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现修改为:“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2日”。
3.原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现修改为招标人指定账号,具体账号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份数”中注释现修改为:“投标单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彩色PDF扫描件以及投标文件商务标软件版刻录光盘在开标现场交至采购机构”。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要求”中内容现修改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军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中内容现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有效投标人不少于5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少于5名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通过随机抽取法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排名,第一次被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被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被抽中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2个时,采取同样方法抽取两次)。”
6.付款方式中“项目完成竣工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4%,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作为工程水电费”现修改为“项目完成竣工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6%,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作为工程水电费。”
7.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 系 人:郝先生、熊先生
联系电话:15337510579、18955083265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代先生
办公电话:1533751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