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库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2024-JLDJAG-G1044)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库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AG-G1044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3个单体共2313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3、投资概算:515.9243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施工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企业信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在线查询截图)。
7.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机构设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钢结构库房或钢结构厂房建设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缺一不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接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先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招标方10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资格审查方法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
七、投标资格审查报名要求携带材料(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模板详见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工程业绩、已建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自公告发布前 6 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本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资格审查报名起始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送达(邮寄)到安徽省滁州市(具体地址详见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十、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ggzy.chuzhou.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联系人:王先生、韩先生、古先生
联系方式:18955084593、19155086291、18955088733
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某单位车辆库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docx
附件:2024-JLDJAG-G1038投标资格审查文件(11.12).doc